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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11:13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běn】文为大家整【zhěng】理【lǐ】的是2024年白银矿冶【yě】职业【y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bāo】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huá】、报考条件【jiàn】、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yǐ】下【xià】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yǒu】所帮助。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jiāo】育【yù】法》和【hé】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guī】范我校招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fǎ】权益,结合学校招生【shēng】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běn】章程是我校开展招【zhāo】生【shēng】工【gōng】作【zuò】和【hé】新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  学校名称: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62014376

第三条  学校隶属:白银市政府

第四【sì】条  学校地址:主【zhǔ】校区(南校区)地【dì】址【zhǐ】为白银市【shì】白银区南环路【lù】1号白银市体育中心西侧;北校区地址为白银市白银区建设北路81号(北校区)。

第五条  校区:主校区(南校区),二级学院有教育与艺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矿冶工【gōng】程学院、信【xìn】息工程学【xué】院五个二级学院;北校区,二级学【xué】院有【yǒu】现代服务学院、建筑工【gōng】程【chéng】学院两【liǎng】个【gè】二级【jí】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jiǔ】条  办学特点:白银矿【kuàng】冶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wéi】主,形成以资源【yuán】开发、有色金属【shǔ】采【cǎi】矿、选矿、冶炼、化【huà】工等特色专业,以【yǐ】机电一体化【huà】、数【shù】控技术【shù】、工业机器人等专业为优势的全日制【zhì】普通【tōng】高等职业【yè】学校【xiào】。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甘肃省“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

第十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2024年开设专业(招生专业)共36个。

1.教育与艺术学院(3个):学前教育、画艺术、音乐表演

2.矿冶【yě】工程学院(9个【gè】):工程【chéng】测量技【jì】术、测绘地理信【xìn】息【xī】技术、矿物加工【gōng】技术、环境监测技【jì】术、环境工程技术、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稀土材料技术【shù】、应【yīng】用【yòng】化【huà】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

3.机电工程学院【yuàn】(6个):数控技术【shù】、机【jī】械制造【zào】及自动化、智能焊【hàn】接技术【shù】、电梯工程技术、机电【diàn】一【yī】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

4.信息工程学院(4个):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5.汽车工程学院(5个):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chē】检测【cè】与【yǔ】维修技【jì】术(车【chē】身【shēn】修【xiū】复【f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jiǎn】测与维修技【jì】术

6.现【xiàn】代【dài】服务学院(6个【gè】):高【gāo】速铁路客运服务【wù】、大数据与【yǔ】会计【jì】、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旅【lǚ】游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

7.建【jiàn】筑工【gōng】程学院(3个):建筑工程【chéng】技术、工程【chéng】造价、建设工程【chéng】管理

第十一条 招【zhāo】生计划严【yán】格按【àn】照甘【gān】肃省教育厅【tīng】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二章  录取原则

第一条【tiáo】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甘肃【sù】省【shěng】招生政策、招生专业【yè】、学【xué】校硬件【jiàn】建设、住宿【xiǔ】条件及生【shēng】源【yuán】情况申请招生计划。

第二条【tiáo】  学校招生计划是通过甘肃省教育厅、学校【xiào】招【zhāo】生简【jiǎn】章【zhāng】、阳光【guāng】高考网站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dì】三【sān】条  学校针对甘肃省考【kǎo】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pǔ】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执【zhí】行。新【xīn】生入【rù】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yǒu】舞弊行为者,取消【xiāo】其入学资格,退回【huí】生【shēng】源地【dì】。

第四条【tiáo】  学【xué】校执行甘肃【sù】省教育【yù】行政部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五条  白银矿冶职【zhí】业技术学院【yuàn】属甘肃省综【zōng】合评价招生院校【xiào】之一,所有招生专业不作选考科目要求,物【wù】理、历史【shǐ】类考【kǎo】生均可【kě】报考【kǎo】。学校优先【xiān】录取综【zōng】合【hé】评价招生报名和第【dì】一志愿报【bào】考我【wǒ】校的考生,在【zài】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zhì】愿考生【shēng】。

第六条  学校【xiào】依据公平、公【gōng】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投档成【chéng】绩【jì】从高分到低分【fèn】择【zé】优录取【qǔ】。

第【dì】七【qī】条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zhào】考【kǎo】生填报【bào】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diào】到【dào】未录满专业;对不服【fú】从者,作【zuò】退【tuì】档处【chù】理。

第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外语语种。

第九条【tiáo】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jiāo】育部要求【qiú】和【hé】甘肃【sù】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shēng】可登【dēng】录甘肃【sù】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十【shí】条【tiáo】  被【bèi】我【wǒ】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yuàn】批准后,由学校直【zhí】接向考【kǎo】生发放【fàng】(邮寄)“新【xīn】生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携带的有【yǒu】关证【zhèng】件,应按期到校办理【lǐ】入学手【shǒu】续【xù】;未经请假【jiǎ】逾【yú】期未【wèi】报【bào】到者,根据【jù】教【jiāo】育部41号令相关要【yào】求按【àn】自动放弃入学【xué】资格处理,取消其入【rù】学资格。

第十【shí】二条  招【zhāo】生对【duì】象【xiàng】:甘【gān】肃省内参加2024年高考【kǎo】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参【cān】加中职升【shēng】学考试报【bào】名的中等职【zhí】业学【xué】校、技【jì】工院【yuàn】校和职业【yè】高中的考生,应、往届考生在录取时一视同仁。省外招生资【zī】格【gé】,根据省教育【yù】厅批准的省【shěng】份【fèn】开【kāi】展招生,分省招生专业和计【jì】划详见2024招【zhāo】生【shēng】志愿指导书。

第十三条  学校【xiào】不委托任何机构【gòu】和个人办理【lǐ】招生【shēng】宣传、报名录【lù】取等相关【guān】事【shì】宜。对假冒白银矿冶职业技【jì】术学院名义进行【háng】非法招生、宣【xuān】传等活动的【de】机构或个人【rén】,学校【xiào】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zé】任。

第十四条  本章【zhāng】程若与国家或【hu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bú】一致【zhì】的【de】,以国家和上级有【yǒu】关政策规【guī】定为准【zhǔn】。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一条   学费:4500元/学年。

第【dì】二条   住宿费:1100元/学年,四【sì】人【rén】间。

第三条   住宿【xiǔ】条件:主校区【qū】(南校【xiào】区【qū】)四人间、北校区四人间【jiān】

第【dì】四条  新生入【rù】学【xué】后如【rú】有【yǒu】其他收费,学校【xiào】严格按照物价部【bù】门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四章  资助政策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jīn】、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fèi】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退【tuì】役【yì】士兵教【jiāo】育资助、勤【qín】工助学【xué】和【hé】学【xué】校【xiào】励志奖【jiǎng】学【xué】金等资助【zhù】项目。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chéng】绩平均在90分以上,单【dān】科成绩在85分以上【shàng】,综合测评【píng】结果位居年【nián】级【jí】前列。

2.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3.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期【qī】间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shàng】,单科成绩【jì】在80分【fèn】以【yǐ】上,综合测评结果位【wèi】居年级前列。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

1.在校期间学习成【chéng】绩平均80分【fèn】以上【shàng】,单科成绩在75分【fèn】以上【shàng】,综合测【cè】评结果位居【jū】年级前列。

2.奖励标准为一【yī】等【děng】每人每年4500元、二【èr】等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每人每【měi】年2000元【yuán】。

3.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

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zhǒng】模式:一是校【xiào】园【yuán】地国家助学贷款【kuǎn】,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shēng】源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即通过户籍所在【zài】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qū】直【zhí】接到相【xiàng】关【guān】金融机构申【shēn】请),每【měi】学【xué】年贷【dài】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yuán】,贷款期限【xiàn】最长不超过20年。

第五条 应征入伍服义务【wù】兵役学费补【bǔ】偿贷款【kuǎn】代偿【cháng】及学【xué】费减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zài】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dé】的国家助学【xué】贷【dài】款【kuǎn】实施一次【cì】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fù】学的高【gāo】校在校【xiào】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jiǎn】免。每生每年均不高【gāo】于【yú】8000元【yuán】。

第六条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xué】费资【zī】助、生活费资【zī】助【zhù】、其他奖助学金资【zī】助等教育资助【zhù】。学费资助标【biāo】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yuán】。生活费【fèi】及其他【tā】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jiā】现行【háng】高校【xiào】学生【shēng】资助【zhù】政策【c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xiào】内勤工助【zhù】学岗位【wèi】,并【bìng】为学生提供校外勤【qín】工助学机【jī】会【huì】。家【jiā】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kǎo】虑。学生【shēng】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bú】超过8小【xiǎo】时,每【měi】月【yuè】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bào】酬【chóu】原则上不低【dī】于当地政【zhèng】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de】最低工资标准或居【jū】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八条 学校励志奖学金

1.学习努力,各门功【gōng】课平均成绩70分以【yǐ】上,综合测评成【chéng】绩排名在【zài】班级【jí】前10—15名。

2.团结同学【xué】,品德高尚【shàng】,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卫生【shēng】习【xí】惯,积极参加学校【xiào】组织的【de】各种【zhǒng】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3.家庭经济困难或比较困难,生活简朴。

4.奖励标准为一等每【měi】人【rén】每年800元【yuán】、二等每人每【měi】年500元、三等每人【rén】每年300元【yuán】。

5.名额分配【pèi】与预算下【xià】达,由白银矿冶职业技【jì】术【shù】学【xué】院学生【shēng】资助【zhù】管理中心分配下达。

第五章  学历证书

第【dì】一条  颁【bān】发【fā】学历证书【shū】的学校【xiào】名称: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证【zhèng】书类型【xíng】:普通【tōng】全日制专科【kē】学历证书

第六章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联系【xì】部【bù】门:白银矿冶【yě】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dì】二条  联系地址:白银市【shì】白银区南环路1号。(白【bái】银市体育【yù】中心【xīn】西侧),邮编730900。

第【dì】三条  网  址:http://www.bymu.cn

第四条  招【zhāo】生监督电【diàn】话:0943-8860390(纪检监察室)

第五条  办公联系电话0943-8811918,招生免费【fèi】咨询电【diàn】话4008943123,招生咨【zī】询QQ号2383311584,资【zī】助【zhù】政策咨询电【diàn】话0943-8860269(学生工作【zu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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