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理【lǐ】工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军为培【péi】养新【xīn】中国急需的兵工专门人才在东【dōng】北地区创建的【de】第一【yī】所本科军工【gōng】高等学校,是共和【hé】国“兵【bīng】工七子”之一,曾用名【míng】东北军【jun1】工专门学校、沈阳工业学院【yuàn】等【děng】,先【xiān】后隶属于中国【guó】人民解放【fàng】军东北军工部、中【zhōng】央兵工总局、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yè】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gōng】业总公【gōng】司等,1999年划归【guī】辽宁省管理,2004年更为现名。
学校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占【zhàn】地【dì】面【miàn】积【jī】113万平方米,建筑【zhù】面积49万平方米。学校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是国【guó】家国防科【kē】技工业局与【yǔ】辽【liáo】宁省共建高校【xiào】,是辽宁省与中【zhōng】国兵【bīng】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兵器【qì】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xiào】,是教【jiāo】育部【bù】“卓越【yuè】工【gōng】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jiǎng】学金来华留学生接【jiē】收【shōu】院校、国【guó】防教育特色学校,是工信部【bù】首【shǒu】批“数字【zì】智能—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shì】范基地【dì】”建设单位,教【jiāo】育部“一【yī】站式【shì】”学生社区【qū】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dān】位。70多年【nián】来,学校始【shǐ】终牢记高等教育的【de】使命和责任,与时代同【tóng】呼吸【xī】,与国【guó】家共命运,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为国家培养各类高【gāo】级【jí】专门人才16万【wàn】余人,为民族振兴【xìng】、国家富强,为国防【fáng】现代化建【jiàn】设、经济建【jiàn】设和社会【huì】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xiào】现有教职【zhí】工1788人【rén】,其中【zhōng】专任教师1138人,含聘任到高级职称专任教师811人;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dǎo】师576人;有双【shuāng】聘院士【shì】1人,“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bù】“新世纪优秀【xiù】人才【cái】”、享受国务院【yuàn】政府特殊津贴专家【jiā】等【děng】12人【rén】;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jiā】、省特聘教授、省“兴辽英才【cái】计【jì】划【huá】”人选【xuǎn】、省学术【shù】头雁、省“”百千层次、省教学名师【shī】、省【shěng】优秀【xiù】教师、省高等【děng】学校创【chuàng】新人【rén】才等129人【rén】;获批【pī】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shěng】教【jiāo】学团队6个【gè】、省高等【děng】学校【xiào】创新团【tuán】队7个。
学【xué】校是一所以工【gōng】为主,理、经、管、文、法【fǎ】、艺相结合的【de】多科性【xìng】大学【xué】。现【xiàn】有16个学【xué】院【yuàn】(部),49个本科专业,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kē】、2个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7个硕士专业【yè】学位类别;有博士人才【cái】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yán】流【liú】动【dòng】站1个,博士后科【kē】研【yán】工作站1个;5个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
学【xué】校现有各类全日【rì】制在校生【shēng】182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shēng】3200余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在高素质应用型【xíng】人【rén】才培养、教学理【lǐ】念【niàn】更新【xīn】、教学方【fāng】法研究、培养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了【le】丰硕成果。获【huò】批【pī】教育部产【chǎn】教融【róng】合工程建【jiàn】设项目【mù】资【zī】金1.21亿,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特色专业建【jiàn】设点2个、综合【hé】改革试点专业1个【g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zhuān】业2个;省【shěng】级【jí】一【yī】流本科专业建【jiàn】设点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chéng】5门,省【shěng】级一流本科课程47门。现【xiàn】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xiào】外实践【jiàn】教【jiāo】育基地【dì】18个;省【shěng】级实【shí】验教【jiāo】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jí】虚【xū】拟教研室5个;省【shěng】级研究生联合【hé】培养示范基地、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16个【gè】;辽宁省、兵器行业优秀教材14部;获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0个;近5年【nián】获【huò】省【shěng】部【bù】级教【jiāo】学【xué】成果【guǒ】奖45项;学【xué】生获【huò】国家奖93项、发表论文1998篇、授权【quán】专利565项。本科生【shēng】源质量不【bú】断提【tí】高,研究生招生规模显著扩大,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2%以上。
近年来,学校针【zhēn】对行【háng】业和【hé】地方经济【jì】发展,不断强【qiáng】化【huà】特色【sè】,凝练主攻方向【xiàng】,加强人才【cái】和团【tuán】队建【jiàn】设,做强、做【zuò】大优势领【lǐng】域,科研实力得到明显提高,科研工作实【shí】现【xiàn】快速发展,师均年科研经费突破【pò】10万元,千万以上重大科研【yán】项目相继【jì】涌现【xiàn】。“十三五”期间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20项【xiàng】,授权专利638项【xiàng】,专利转化39项,发表三大检索论文634篇,获【huò】批【pī】及滚动支持省级【jí】创新【xīn】团队2个【gè】、创新【xīn】平【píng】台3个。与【yǔ】东北科【kē】技大市场签署工【gōng】作站合作协议【yì】,成为省内首批“辽宁省【shěng】高等学【xué】校科技成果(知识产【chǎn】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参加【jiā】并获批的【de】辽宁省实【shí】质性【xìng】产学研联盟21家【jiā】。建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jì】合作基【jī】地、国家863高【gāo】技【jì】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国家科【kē】普教育基【jī】地兵【bīng】器博物馆等国家级平台【tái】,辽宁省【shěng】高【gāo】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tái】“现代兵器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děng】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shì】、工程【chéng】技术【shù】研【yán】究中心【xīn】、产业【yè】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一、招生说明
(一)2024年【nián】,我【wǒ】校拟在16个【gè】专【zhuān】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jiū】生,在【zài】6类【lèi】专业【yè】学位授权【quán】点招收全日制专【zhuān】业学【xué】位硕士研究生,在【zài】工【gōng】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yè】详见《沈阳理【lǐ】工大学【xué】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沈【shěn】阳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zhuān】业拟【nǐ】招生计划》(表一【yī】)中的拟【nǐ】招生人【rén】数仅【jǐn】供【gòng】参考,实【shí】际招【zhāo】生规模【mó】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其中,“退【tuì】役【yì】大学生士兵【bīng】”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为6人,包含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mó】内。
(二)2024年我校工【gōng】商管理【lǐ】(代码125100)硕士招收非全日【rì】制【zhì】专业学位【wèi】硕士研究生,拟【nǐ】招生计划为35人,实【shí】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dá】的计划为准。我【wǒ】校【xiào】工商管理硕士只招收在职【zhí】定向就业人【rén】员。
(三)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yè】两种【zhǒng】类型。定向【xiàng】就【jiù】业的硕士【shì】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jiù】业;非定向就业的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按本人与用【yòng】人单位双向选择的【de】办法就业。
(四)国【guó】家【jiā】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jun1】安排生均【jun1】拨款,所有【yǒu】纳【nà】入招生计划【huá】的硕士【shì】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是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学术学位 | 装备工程学院 | 080100 | 力学 | 10 | 是 |
学术学位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53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51 | 是 | |
学术学位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4 | 是 |
学术学位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1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40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85 | 是 | |
学术学位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46 | 是 |
专业学位 | 085406 | 控制工程 | 101 | 是 | |
学术学位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52 | 是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103 | 是 | |
学术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9 | 是 |
专业学位 | 085601 | 材料工程 | 76 | 是 | |
学术学位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080204 | 车辆工程 | 14 | 是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39 | 是 | |
学术学位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8 | 是 |
学术学位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5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602 | 化学工程 | 24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19 | 是 | |
学术学位 | 理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17 | 是 |
学术学位 | 0811J1 | 优化理论与过程控制 | 10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25 | 是 | |
学术学位 | 经济管理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5 | 是 |
学术学位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18 | 是 | |
专业学位 | 125300 | 会计 | 52 | 是 | |
学术学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28 | 是 |
学术学位 | 艺术设计学院 | 140300 | 设计学 | 47 | 是 |
专业学位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30 | 是 |
专业学位 | 055103 | 俄语笔译 | 8 | 是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35 | 否 |
合计 | 1095 | 6 |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hán】普【pǔ】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gāo】校举【jǔ】办【bàn】的成人高等【děng】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guó】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bì】业【yè】学历后满【mǎn】2年(毕业【yè】后到录取【qǔ】当【dāng】年入学【xué】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guó】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kē】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kǎo】。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bào】考【kǎo】工【gōng】商管理(代码【mǎ】125100)硕士【shì】的考生【shēng】,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fú】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chéng】认的【de】高职高专【zhuān】毕【bì】业【yè】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hé】我校相【xiàng】关学业要【yào】求,达【dá】到大【dà】学本【běn】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rén】员。
(3)获【huò】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xué】位后有【yǒu】2年以上工【gōng】作【zuò】经验【yàn】的人员。
工商【shāng】管【guǎn】理硕【shuò】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zhāo】生【shēng】政【zhèng】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yú】进一步规范工商【shāng】管理硕士【shì】专【zhuān】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jiāo】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háng】。
6. 报【bào】考“退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xiàng】硕士研究生招生计【jì】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高校【xiào】学生指【zhǐ】全日【rì】制普通本专【zhuān】科(含高职)、研究【jiū】生、第二学士【shì】学位的应(往)届毕业【yè】生【shēng】、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shōu】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bì】业生、在校【xiào】生和入学【xué】新生,下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fú】合硕士研究【jiū】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yīng】当选择填报退【tuì】役【yì】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计划【huá】,并按要求填报本人【rén】入伍前【qián】的入学信息以及入【rù】伍【wǔ】、退【tuì】役等相关【guān】信息。
三、报名
报【bào】名包【bāo】括网上报名【míng】和网上确认两个【gè】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guī】定时【shí】间内参加网【wǎng】上报名和【hé】网上确认,逾期不【bú】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shēng】原则【zé】上应选【xuǎn】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jiāo】育【yù】招生【shēng】考试【shì】机构指定的【de】报考点;其【qí】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yě】可选择【zé】教学点所【suǒ】在地省级【jí】教育招生考【kǎo】试机构指【zhǐ】定的报考【kǎo】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dì】省【shěng】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gòu】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jù】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yù】招生考试机构【gòu】因地制【zhì】宜【yí】、合理确【què】定【dìng】)。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bào】名时【shí】间为9-21至9-21,每天9:00—22:00。网【wǎng】上预报名时间为9-21至9-21,每天【tiān】9:00—22:00。
2.考【kǎo】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lù】“中国研究生招生【shēng】信【xìn】息网【wǎng】”(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wǎng】”)浏【liú】览报考须【xū】知【zhī】,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jī】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gōng】告【gào】(详见我校研究【jiū】生院网【wǎng】站,下同)要求报名。报名【míng】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xìn】息或【huò】重新【xīn】填报报名【míng】信【xìn】息,但每位考【kǎo】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míng】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bào】名【míng】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shí】材料。考生【shēng】必须准确详实地【dì】填报【bào】本【běn】人【rén】及家【jiā】庭成员的联系【xì】方式、通信【xìn】地址等信息,应保证【zhèng】上述信息【xī】在2024年9月前有效【xiào】,以【yǐ】确保在【zài】招生【shēng】的【de】各个阶段保【bǎo】持畅【chàng】通的【de】联系【xì】,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wèn】题影响考试(含初【chū】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rú】实填写【xiě】本【běn】人所【suǒ】受奖惩【chéng】情况,特【tè】别是【shì】在【zài】参加普通和成【chéng】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考试、高等教育自【zì】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kǎo】试【shì】过程中因【yīn】违纪、作弊所受处罚【fá】情况。对弄虚作假者【zhě】,将按照【zhào】《国家教育考【kǎo】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违【wéi】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sù】处【chù】理。
6.报名期【qī】间将对考生【shēng】学历【lì】(学籍)信【xìn】息进行网上校【xiào】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kě】在报【bào】名【míng】前或报名期间自行【háng】登录“中【zhōng】国高等【děng】教育【yù】学【xué】生信息网【wǎng】”(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rén】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guò】学历(学籍)网上校【xiào】验的考生【shēng】,需在9-21前按我校【xiào】网报公【gōng】告中要求将相关【guān】材料提【tí】交至【zhì】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jiāo】或核验不合格【g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dān】。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shì】兵”专项硕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计【jì】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pī】准书》、《退【tuì】出现役证》和【hé】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àn】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bù】学【xué】籍在【zài】线验证报告)进【jìn】行【háng】复【fù】核。
8.现役【yì】军人报考硕【shuò】士【shì】研究生,应当符合军队【duì】相关部门规定及【jí】我【wǒ】校有关报考【kǎo】要求【qiú】,遵守保【bǎo】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bào】报考信息。
9.符合下【xià】列规定条件并申请【qǐng】享【xiǎng】受初【chū】试加【jiā】分政【zhèng】策的考【kǎo】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xī】。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bù】计划”“三【sān】支一扶计划【huá】”“农村义务教育【yù】阶【jiē】段学校【xiào】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gé】的【de】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初试总【zǒng】分加10分【fèn】,同等条件下优先【xiān】录【lù】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dá】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shì】,初试总分加10分【fèn】,同【tóng】等【děng】条【tiáo】件下【xià】优【yōu】先录取。报考【kǎo】(含调剂)“退役【yì】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xiàng】计划【huá】的,不【bú】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fèn】政策。在部【bù】队荣立【lì】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hé】全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bào】考条件的,可申请【qǐng】免初试攻读硕【shuò】士研【yán】究生【shēng】。
参加“选聘高【gāo】校毕【bì】业【yè】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kǎo】核【hé】称职以【yǐ】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jiā】全国【guó】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zǒng】分【fèn】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xiān】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lèi】专业【yè】研究生【shēng】的,初试总分【fèn】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shàng】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严格【gé】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考试【shì】的【de】初试总分加【jiā】分政【zhèng】策,除教育【yù】部统一规定的范【fàn】围和标准【zhǔn】外,不得【dé】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biāo】准。
符合享受加分政【zhèng】策【cè】考生须在【zài】复试前按要求(详见我【wǒ】校【xiào】研究【jiū】生【shēng】院网站公布的网报公告【gào】)向我校【xiào】提交相【xiàng】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bú】合【hé】格者不得享受加【jiā】分。
10.残【cán】疾考生如【rú】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gòng】合理考【kǎo】试便利服务【wù】,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diǎn】所【suǒ】在地省级招生考【kǎo】试机构及招生【shēng】单位沟通【tōng】申请【qǐng】,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bào】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jiàn】及相【xiàng】关【guān】政策【cè】要求【qiú】,造成后【hòu】续不能【néng】网上【shàng】确认、考试(含【hán】初试【shì】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dāng】按要求准【zhǔn】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gòng】真实材【cái】料【liào】。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cuò】误、填报虚假信【xìn】息而造成【chéng】不【bú】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yóu】考生【shēng】本人【rén】承担【dān】。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hòu】,应通过定【dìng】期【qī】查阅省级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构、报考【kǎo】点、我校官方网站等【děng】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yì】事项【xiàng】等,积极配合完成【chéng】相关工作【zuò】。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gè】省级【jí】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机【jī】构根【gēn】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hé】本地区报【bào】考组织【zhī】情【qíng】况自行【háng】确定和公布,具体【tǐ】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què】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jù】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jū】民身份【fèn】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jiè】本科【kē】毕业生【shēng】持学生证)和网【wǎng】上报名编【biān】号等【děng】有【yǒu】关补充材【cái】料,由报【bào】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běn】人网上报【bào】名【míng】信息进【jìn】行认【rèn】真核对【duì】并【bìng】确认【rèn】。报名信息经考生确【què】认后一律不作修改【gǎi】,因【yīn】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dān】。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bào】名【míng】结束后,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shěn】查,重点核查考【kǎo】生填报的【de】学历(学籍【jí】)信息【xī】。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wèn】且符合报【bào】考条件的【de】考生准予【yǔ】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shì】。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jīng】查实,即按【àn】有关规定取【qǔ】消报考【kǎo】资格【g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xué】籍。
五、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kǎo】前【qián】十【shí】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míng】和密码【mǎ】登【dēng】录【lù】“研招网”自【zì】行下载【zǎi】打印《准考证》。《准考证【zhèng】》使用A4幅面白纸【zhǐ】打印,正、反【fǎn】两面在使用期【qī】间不得涂【tú】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zhǔn】考【kǎo】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初【chū】试时间【jiān】为【wéi】9-21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wǔ】14:00—17:00)。
我校设计学【xué】(代【dài】码140300)专业的考试科目【mù】“501设计”在9-21(8:30—14:30)进行【háng】,时长六小【xiǎo】时,其他初试【shì】科目考试【shì】时长【zhǎng】为3小时。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xiáng】见《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jiū】生【shēng】招生专业【yè】目【mù】录【lù】》。
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我校除【chú】会【huì】计(代【dài】码125300)专业学位硕【shuò】士以外的全【quán】日制硕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初试【shì】设置四个单元考【kǎo】试科目,即思想【xiǎng】政治理【lǐ】论、外国语、业务【wù】课一和业务课【kè】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会【huì】计(代码125300)、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dān】元考试科目【mù】,即【jí】管理【lǐ】类综合能力、外【wài】国语【yǔ】,满分分【fèn】别【bié】为【wéi】200分、100分。
我校硕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考试的全【quán】国统一命题科目为【wéi】思【sī】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yīng】语(二)、俄语【yǔ】、日语【yǔ】、数【shù】学(一)、数学(二)、数【shù】学(三)、管理类综合【hé】能力。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9-21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9-21下午 外国语
9-21上午 业务课一
9-21下午 业务课二
9-21上午 业务课二〔我校【xiào】设计学(代码【mǎ】140300)专业的【de】初试科目“501设计”〕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yào】组成部分【fèn】,用于考查考【kǎo】生【shēng】的【de】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hé】综合素【sù】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lù】取的必【bì】要环节,复试不合【hé】格者不【bú】予录【lù】取。
复【fù】试时间、地点、内容【róng】、方【fāng】式、成绩使【shǐ】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àn】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自主【zhǔ】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xù】由我校公【gōng】布。我校复试时间一【yī】般在2024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qǐ】动,全部【bù】复试工作【zuò】一般应在2024年【nián】4月【yuè】底前完成【chéng】。复试的具体【tǐ】时【shí】间及其他【tā】事宜请于【yú】2024年3月上旬前后到【dào】我校研究生院网【wǎng】站查询【xún】。
在教【jiāo】育部制定的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shì】成绩基【jī】本要求【qiú】(一【yī】区)基础上,结【jié】合【hé】生【shēng】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qíng】况,自主【zhǔ】确定我校考生【shēng】进入复试的初试成【chéng】绩要【yào】求及【jí】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复【fù】试名单。
我校依【yī】据教育部有关政【zhèng】策自主确定【dìng】“退【tuì】役大学【xué】生士兵”专项【xiàng】计【jì】划考生进【jìn】入复【fù】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diào】剂的初试成绩要求【qiú】。
复试采取差【chà】额形式,我校自主【zhǔ】确定复试【shì】差额【é】比【bǐ】例并提前【qián】公布【bù】,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hé】格生源比【bǐ】例不足的,按实际【jì】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按【àn】照教育部有【yǒu】关规定制定【dìng】本单位的【de】复试录取办法和实【shí】施【shī】细则,将提【tí】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huì】公布并严格执【zhí】行【háng】。
我校在复试前将【jiāng】严格【gé】采取人【rén】证识别〔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xué】历【lì】(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jiè】本科毕业生【shēng】在入【rù】学时核验【yàn】毕【bì】业【yè】证【zhèng】、学【xué】位证)等材料〕及【jí】相【xiàng】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qiáng】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kǎo】专【zhuān】项计划、享受照【zhào】顾(含加分【fèn】)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kǎo】场规则及考生所【suǒ】签署的《诚信复【fù】试承诺【nuò】书》等内【nèi】容,在【zài】我【wǒ】校复试工作【zuò】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lù】或传播复试试【shì】题内容等有关情【qíng】况。
以【yǐ】同等学力参【cān】加【jiā】复试的考【kǎo】生、成【chéng】人教【jiāo】育应届本科毕【bì】业生【shēng】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de】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zài】复试中须【xū】加试至少两门与报【bào】考专业相关【guān】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mù】不【bú】得【dé】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guǎn】理(代【dài】码125100)硕【shuò】士的同等学【xué】力考生可以不【bú】加试【shì】。
会计【jì】(代码125300)硕士、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思想【xiǎng】政治理论考试【shì】由我校在复【fù】试中【zhōng】进行,成【chéng】绩计入复【fù】试总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由【yóu】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cán】疾人教【jiāo】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bàn】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xiào】招生学生【shēng】入学身体检查【chá】取消【xiāo】乙肝项目检【jiǎn】测有【yǒu】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děng】文件规定,参【cān】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关【guān】于印发〈普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zuò】指导意见〉的通【tōng】知》(教学〔2003〕3号)要求【qiú】,结合【hé】招生专【zhuān】业实际【jì】情况,在我校校【xiào】医院【yuàn】或【huò】二级甲等及以上【shàng】医【yī】院进行【háng】。
七、调剂
(一)我校【xiào】在第一志愿【yuàn】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diào】剂【jì】考生(含报考“退役【yì】大学生士【shì】兵”专【zhuān】项计划与【yǔ】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shēng】等)均【jun1】须【xū】通过【guò】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fù】试调剂服务系统”进【jìn】行,严禁【jìn】通过【guò】其他渠【qú】道接收调【diào】剂考生。
我【wǒ】校按教【jiāo】育部有关政【zhèng】策以及【jí】本【běn】单【dān】位学【xué】科【kē】建设【shè】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jì】工作【zuò】办法,将于复试录取阶【jiē】段在“全国【guó】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jì】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jiū】生院【yuàn】网站公【gōng】布。
调剂【jì】考【kǎo】生初试成【chéng】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kǎo】专业在调入地【dì】区的【de】全国初试【shì】成绩基本要【yào】求【qiú】,并符合调【diào】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shàng】,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yè】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huò】初试科目【mù】与调入专业初试【shì】科【kē】目相同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kǎo】照顾专业(对【duì】于我【wǒ】校,指工学照【zhào】顾专业【yè】,教育部将根据国【guó】家【jiā】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kǎo】生报考情况等因【yīn】素适时【shí】调整,下同)的考【kǎo】生若【ruò】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qí】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xué】科门类的全国【guó】初【chū】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fēi】照顾专业的【de】考生若调【diào】入照【zhào】顾专业,其初试成【chéng】绩必须符合【hé】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zhuān】业所在【zài】学科门【mén】类【lèi】的全国初试成绩基【jī】本要求。
工【gōng】学照顾专【zhuān】业之间调剂,按本【běn】类照顾专业全国【guó】初试成【chéng】绩基本要【yào】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guǎn】理、工程管【guǎn】理【lǐ】、会【huì】计、图书情报、审计专【zhuān】业【yè】学【xué】位硕士的考生,在【zài】满【mǎn】足调入【rù】专业报考条【tiáo】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rù】专【zhuān】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guó】初试成【chéng】绩基本要【yào】求的基【jī】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bú】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kǎo】其【qí】他专业的考【kǎo】生不得调入以上【shàng】专业。
3.报考“退役大【dà】学生士兵【bīng】”专【zhuān】项计【jì】划的考【kǎo】生,申请【qǐng】调剂到普通计【jì】划,其初试成绩【jì】须达【dá】到【dào】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lèi】的【de】全【quán】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tiáo】件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fù】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的考生【shēng】,由考生本人在【zài】复试前向我【wǒ】校提【tí】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cái】料,经审核【hé】通过后【hòu】可按规定【dìng】享受【shòu】退【tuì】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pǔ】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dà】学生士兵”专项【xiàng】计划【huá】报考条件,可申【shēn】请调【diào】剂到该【gāi】专项计划,其【qí】初试成绩须【xū】符合【hé】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计划考生调剂【jì】的初试成绩【jì】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zhuān】项计【jì】划【huá】和【hé】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我校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xù】和【hé】要求组织【zhī】,不得【dé】直接改变考生志【zhì】愿【yuàn】、调整计划类【lèi】型进行复试【shì】录取。调入“退役大学生【shēng】士兵”专项计划招【zhāo】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dà】学【xué】生【shēng】士兵初试【shì】加分政策。
4.报【bào】考法律(非【fēi】法学)专业学【xué】位【wèi】硕士的考生不得【dé】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diào】入该【gāi】专业。
(二)我【wǒ】校利用“全国硕【shuò】士生【shēng】招生复【fù】试调剂服【fú】务【wù】系统”、咨询电话【huà】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zuò】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fù】等服务保障工【gōng】作【zuò】。
我【wǒ】校根据本单【dān】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fāng】网站【zhàn】和“全国硕【shuò】士生【shēng】招生复【fù】试调剂服【fú】务【wù】系统”及【jí】时、准确发布招生【shēng】计划余额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sù】质和品【pǐn】德【dé】考【kǎo】核是【shì】保证入学【xué】新生质量的重【chóng】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gé】遵循实事求【qiú】是的原则【zé】认真做好考【kǎo】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d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qǔ】。
(二)思【sī】想政治素【sù】质【zhì】和品德考核【hé】主要是考【kǎo】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yīng】当【dāng】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sī】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shǒu】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强【qiáng】化【huà】对考【kǎo】生诚信的【de】要求【qiú】,充分利用【yòng】《国【guó】家教育考试考生【shēng】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zài】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fá】情况【kuàng】进行认真核查,将【jiāng】考生诚【chéng】信状况【kuàng】作为【wéi】思想品德考核的重【chóng】要内【nèi】容和录取【qǔ】的【de】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jiā】教育考试【shì】规定、情节严重受【shòu】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jì】续报名参加研究生【shēng】招生考试的,我校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shì】的同时将组织导师【shī】与考生谈话,直【zhí】接【jiē】了【le】解考【kǎo】生【shēng】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lù】取名【míng】单【dān】确【què】定后,我【wǒ】校将向考生所【suǒ】在单位函【hán】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yì】见)和本人现实表现【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qí】思想政治和品德【dé】情况。函【hán】调的考【kǎo】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dàng】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rén】事【shì】、政工部门加盖印【yìn】章。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yán】究【jiū】生【shēng】招生工【gōng】作领【lǐng】导小组的统【tǒng】一【yī】领导下,按【àn】照教【jiāo】育部有关招生【shēng】录取政策规定【dìng】及省【shěng】级高等学【xué】校招生委员会的补【bǔ】充规定,根据【jù】本单位招生计划、复【fù】试录取办【bàn】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zhì】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zé】优确定拟录取【qǔ】名单。录取工作【zuò】将依法【fǎ】保护残疾【jí】考生的【de】合法权益。
(二)我校【xiào】严格按【àn】照教【jiāo】育部下达的【de】招生计划【huá】(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zuò】。
(三)定向【xiàng】就业【yè】的【de】硕士研究【ji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rén】单位分别签订【dìng】定向就业合【hé】同【tóng】。报考非定【dìng】向就业【yè】的硕士研究【jiū】生录取为【wéi】定向就【jiù】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hé】定【dìng】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yán】究【jiū】生与【yǔ】所在【zài】单位产生【shēng】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shù】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qǔ】考生档【dàng】案、签订定向就业合【hé】同【tóng】,造【zào】成【chéng】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xiào】不承担责任。
(四)对报考资格不【bú】符合规定的考生不【bú】予录取。未【wèi】通过或未完成学历【lì】(学籍)审【shěn】核的考【kǎo】生不【bú】予录取。
(五【wǔ】)应【yīng】届【jiè】本科毕业生及自学【xué】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kě】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qǔ】当年【nián】入学时未【wèi】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zhèng】书者,录取资格无【wú】效。
(六)被录取【qǔ】的【de】新生(录【lù】取资【zī】格无效的除【chú】外),经【jīng】考生本人申请和我【wǒ】校同意后【hòu】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或2年,保【bǎo】留入学资格期【qī】满后由【yóu】考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tí】出入学申请,经我校同意后随当年新生【shēng】一同入【rù】学报【bào】到。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xīn】生纳【nà】入我校当年【nián】的招生计划管【guǎn】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yī】)我校【xiào】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yào】求【qiú】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jiě】释”的原则【zé】,积极推进本单位研【yán】究生【shēng】招生信息公开。
(二【èr】)我校将教育【yù】部建【jiàn】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xī】公开平台”(网【wǎng】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xī】公开平台。
我校【xiào】在“全国【guó】硕【shuò】士研究【jiū】生招生【shēng】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zhāo】生信息【xī】,均须【xū】符合招生政策并【bìng】按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事先在本单位研究【jiū】生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我校将在本【běn】单位研究生院网站【zhàn】上公布硕士研究生【shēng】招【zhāo】生章程、招生专业【yè】目录和分【fèn】专业【yè】拟招生计划。
(四【sì】)在复【fù】试、录【lù】取阶段(含【hán】调剂,下【xià】同),我校将提【tí】前在本单位【wèi】研【yán】究【jiū】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bù】本【běn】单位【wèi】复【fù】试录取办【bàn】法和实施【shī】细则,各学院或学科【kē】、专【zhuān】业【yè】招生录取人【rén】数,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hào】、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shēng】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shēng】编号、初【chū】试成绩、复试成【chéng】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院【yuàn】统一【yī】公示拟录取名单【dān】,公示时【shí】间【jiān】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dòng】,须对变动部分【fèn】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lìng】行【háng】公示10个工【gōng】作日。未经我校公示【shì】的考生【shēng】,一律不予【yǔ】录取【qǔ】,不予学籍【jí】注册。
公示【shì】结束后,我校按教【jiāo】育部规定【dìng】将经【jīng】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jiāo】育【yù】招生考试机构【gòu】审核【hé】通过的录取名【míng】单【dān】报“全【quán】国硕【shuò】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gōng】开平【píng】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xīn】生学籍注册均以【yǐ】本【běn】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shēng】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jiào】遵守考试管【guǎn】理各项规定【dìng】。对在研【yán】究【jiū】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gōng】平【píng】、公正【zhèng】的【de】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yī】律按《中华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fǎ】》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yù】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zài】校【xiào】生,由其所在学校【xiào】按有关【guān】规定给【gěi】予处分,直至开除学【xué】籍;对在职考【kǎo】生,应通知考【kǎo】生所在单位,由考【kǎo】生【shēng】所在单位视情节给【gěi】予党纪【jì】或政纪处【chù】分;对考试工作人员【yuán】,由教育招【zhāo】生考试【shì】机【jī】构【gòu】或其所在【zài】单位视情节给予【yǔ】相应【yīng】的行【háng】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yī】法追究法律责任,其【qí】中构成犯罪的,依法【fǎ】追究刑事责【zé】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jiāng】考生【shēng】在硕【shuò】士【shì】研【yán】究生招生【shēng】考试中的违规【guī】或作弊事【shì】实记入【rù】《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bìng】将考生【shēng】的有关情况通报【bào】其所在学【xué】校或单【dān】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hòu】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cān】考依据。
(三【sān】)我【wǒ】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zài】研究生招生过程【chéng】中乱【luàn】收费【fèi】。
(四)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shēng】考试招生【shēng】监督举【jǔ】报电【diàn】话:024-24686217。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yī】)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xué】制【zhì】为【wéi】2.5年,非全日制工商【shāng】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制【zhì】为2.5年【nián】。
(二)我校翻译硕士【shì】专业【yè】学费1.2万元/年,会计硕【shuò】士专业学费1.44万元【yuán】/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lǐ】专业学费4.3万元【yuán】/2.5年,其【qí】他专业学费0.8万元【yuán】/年。
(三)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jiā】奖学金、国【guó】家【jiā】助学【xué】金、学业【yè】奖【jiǎng】学金、三助岗【gǎng】位等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xué】金:国家奖【jiǎng】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gēn】据国家下达奖【jiǎng】励计划【huá】,按照评【píng】审【shěn】办法进行评定。
2.国家【jiā】助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额【é】度为每生每年【nián】6000元,在校【xiào】的全日制非定向【xiàng】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jiā】助学【xué】金。
3.学【xué】业奖【jiǎng】学金:硕士研究生学【xué】业【yè】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xué】金每生每【měi】年8000元,二等奖【jiǎng】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sān】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yuán】。获奖比例约【yuē】为68%。符合【hé】参评条件【jiàn】的全日制【zhì】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申【shēn】请参评【píng】学【xué】业奖【jiǎng】学金。
4.三助岗位:全日制【zhì】在【zài】校研究生【shēng】可申报【bào】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设【shè】置分别为【wéi】校内行政【zhèng】管理助理【lǐ】(以【yǐ】下简称助管)、教【jiāo】学助理(以【yǐ】下简称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简称【chēng】助研)。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考生【shēng】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yuàn】网站可【kě】查询自命题科【kē】目考试大【dà】纲。
(二)全【quán】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xí】方式为全【quán】脱产在校学习,非【fēi】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yè】余时间到校上课【kè】。工【gōng】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只【zhī】招收【shōu】在职【zhí】定向就业人【rén】员【yuán】。
(三)我校【xiào】将根据硕【shuò】士研究生修业【yè】年【nián】限【xiàn】、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dìng】发给相应毕【bì】业证书;其学【xué】业水平达到【dào】我校规定的授位【wèi】标准,授予相应的学位【wèi】证书。
(四)未尽事宜以教【jiāo】育部【bù】《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zhāo】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xué】〔2023〕2号【hào】)等有【yǒu】关文【wén】件为准【zhǔn】。本章【zhāng】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shēng】政策【cè】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mén】出【chū】台新政策或因其【qí】他工【gōng】作需【xū】要,学校【xiào】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diào】整。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shěng】沈阳市浑南区南屏【píng】中【zhōng】路6号沈阳【yáng】理工大学理学院楼【lóu】B305室
邮政编码:110159
联系电话:024-24686219
传真号码:024-24686219
电子邮箱:yzb@sylu.edu.cn
网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沈阳【yáng】理工大【dà】学研【yán】究【jiū】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