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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xīn】:2024-9-21 9:40:1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de】是2024年【nián】恩施职业技【jì】术学院【yuàn】单招章程,主要【yào】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zhī】》(鄂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恩【ēn】施职【zhí】业技术学【xué】院决【jué】定【dìng】组织实施【shī】2024年高职【zhí】单独招生工作。为确保学【xué】校招生工作的【de】顺利【lì】进行【háng】,切实【shí】维护学【xué】校和考生的合法【fǎ】权益,维护好考【kǎo】试招生【shēng】工作秩序,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bá】标准,根据教育部和【hé】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dì】一条 本章程【chéng】仅【jǐn】适用于恩施职业技术【shù】学院2024年高职单【dān】独招生工作【zuò】。

第二【èr】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zhí】单【dān】独招【zhāo】生工作贯彻“公【gōng】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bá】、公开程序,德智体美【měi】劳全【quán】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zé】。

第三【sān】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dān】独【dú】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监察部【bù】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qí】家【jiā】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jiān】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347

第五条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邮政编码:445000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恩施职【zhí】业技术学院成立【lì】招生工作领【lǐng】导【dǎo】小组,以【yǐ】学校【xiào】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fù】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miàn】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zhāo】生【shēng】专业【yè】和计划,拟【nǐ】定实【shí】施方【fāng】案,决定单招的【de】重【chóng】大事宜。

第九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chù】是【shì】组【zǔ】织和实施高【gāo】职招【zhāo】生工作及其相【xiàng】关工【gōng】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fù】责恩施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zuò】。

第【dì】十条 恩【ēn】施职业技术学【xué】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shēng】工作实施监【jiān】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shí】一条 2024年学校【xiào】设置高职单独招生专业8个,总【zǒng】计划95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等【děng】情况详【xiáng】见下表【biǎo】。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旅游管理80中职毕业生
2药品质量与安全80中职毕业
3大数据与会计170中职毕业生
4机电一体化技术100中职毕业生
5建筑工程技术210中职毕业生
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80中职毕业生
7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30中职毕业生
8电子商务100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gé】执行省教育厅批【pī】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huá】录取。学校可【kě】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yè】计划在【zài】省教育【yù】厅批准【zhǔn】的总计【jì】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省教【jiāo】育【yù】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gāo】职院【yuàn】校【xiào】单独考试招【zhāo】生工作的通【tōng】知》(鄂教【jiāo】职成【chéng】函〔2024〕2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sān】条 3月29—30日,所有志【zhì】愿【yuàn】填报我校并【bìng】通过报【bào】名资格审核(审核名【míng】单【dān】见学【xué】校招生【shēng】信息网公告)的【de】考生凭身份证原【yuán】件、缴费依据到我校招生处领取【qǔ】准【zhǔn】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sì】条 此次高【gāo】职【zhí】单招招生【shēng】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zhí】业【yè】技能测试”的【de】模式,考试时间为9-21(其中文【wén】化素【sù】质测【cè】试时间为上午9:00—12:0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wéi】下午14:00—16:00)。各【gè】专业考试方式具【jù】体【tǐ】见下表: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

测试内容

旅游管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测试
药品质量与安全
大数据与会计
机电一体化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电子商务

第十五条 考试计【jì】分综合【hé】成绩=文化素【sù】质成绩+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sù】质【zhì】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职业技能测【cè】试【shì】满分200分。合计总【zǒng】分【fèn】400分【fèn】。

第十六条 对取得【dé】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néng】等级证书的【de】中职毕业生,报考【kǎo】对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业【yè】技能【néng】部分加分(技师证书加【jiā】80分,高级【jí】工【gōng】证书【shū】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直至【zhì】该项满分【fèn】为止)。

第十【shí】七条 根据国【guó】家教【jiāo】育部和湖北省教育【yù】厅的要求,综合考虑【lǜ】招生【shēng】计划、专【zhuān】业【yè】培养要求和【hé】考【kǎo】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cóng】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duì】分【fèn】数相同的考生【shēng】,先按照文化成绩【jì】总分排序【xù】;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yǔ】文、数学、英语【yǔ】成绩【jì】依次排序,如【rú】还相【xiàng】同,按职【zhí】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第十【shí】八条【tiáo】 9-21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bìng】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xìn】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shì】后将拟录取名单【dān】报【bào】省【shěng】招办并【bìng】办理【lǐ】录取手续。凡拟录取【qǔ】的【de】考生,不再【zài】参加今年后【hòu】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dì】十九条【tiáo】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xiào】收【shōu】费标准如下【xià】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旅游管理5000元每生每年
药品质量与安全5000元每生每年
大数据与会计5000元每生每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建筑工程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000元每生每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0元每生每年
电子商务5000元每生每年

注:本【běn】次单招【zhāo】考试【shì】收【shōu】取报名费200元/生,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学【xué】生【shēng】入校后【hòu】,住宿费、书本费等【děng】其【qí】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第二十条 符合条【tiáo】件的【de】学生均可享受国家【jiā】相关资助政策【cè】。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shēn】请【qǐng】生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hòu】可以申请国【guó】家助学金;大二及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biǎo】现突出【chū】的学【xué】生还有机会【huì】获得国家奖学金【jīn】、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家有关【guān】规定的退【tuì】役军人可按照【zhào】政【zhèng】策实【shí】行【háng】学费减免,其他奖助政【zhèng】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zhāo】录取【qǔ】的【de】考生,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kǎo】、技能高考【kǎo】录取的【de】考【kǎo】生【shēng】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读,并享受同等待【dài】遇。学【xué】生在学校规【guī】定学习年限内【nèi】修完【wán】教育【yù】教学计划【huá】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dào】学校毕【bì】业要【yào】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quán】日制专科【kē】毕业【yè】证书。

第二十【shí】二条 高职单独招【zhāo】生属于特殊【shū】招生【shēng】类【lèi】型【xíng】,此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xué】或转专业,特殊情况【kuàng】确需转专【zhuān】业【yè】的,可按【àn】规定在【zài】本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huàn】。

第二十三条【tiáo】 学【xué】校纪检【jiǎn】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单【dān】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chéng】监督,严格按【àn】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àn】进【jìn】行,接受社【shè】会【huì】的【de】监督,确保单独招【zhāo】生考试、录【lù】取工作公平【píng】、公开、公正。监【jiān】督举报电话【huà】:0718-8431064。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wěi】托任何机构【gòu】和【hé】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méi】有【yǒu】任何派出机构【gòu】和【hé】招生代理,也没有举办任【rèn】何形【xíng】式的辅导班、培训【xùn】班,请【qǐng】考【kǎo】生和家长谨防上【shàng】当。对以恩施【shī】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shēng】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机构或【huò】个人,学【xué】校保留依【yī】法【fǎ】追究其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shí】五条【tiáo】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yǔ】本章【zhāng】程相冲【chōng】突,以本【běn】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guó】家和上级有关政策【cè】为准【zhǔ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8-8433600 8430774

学校网址:http://www.eszy.edu.cn

招生【shēng】信息网网【wǎng】址:http://zsxx.eszy.edu.cn

电子邮箱:eszyzbb@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

邮政编码:44500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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