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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3:25:03    发布:大【dà】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gēn】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gòng】和国高等教育法【fǎ】》以【yǐ】及教【jiāo】育部【bù】有关规【guī】定、贯彻四川【chuān】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kǎo】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四川科技职业学【xué】院;国标代码【mǎ】:14070;主管部【bù】门【mén】:四川省【shěng】教育【yù】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种类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xué】地点:天府【fǔ】新【xīn】区视高经济开发【fā】区花海大【dà】道大【dà】学路1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kāi】原则,健【jiàn】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qiáng】化招考行【háng】为规范【fàn】,严【yán】格实施招生【shēng】“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xiào】成立【lì】高职单【dān】招工【gōng】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chè】落【luò】实四川【chuān】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gāo】职单招的相关【guān】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dìng】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fāng】案,执【zhí】行有关招生工【gōng】作的决【jué】定。

第八条 学【xué】校【xiào】成【chéng】立由纪检监【jiān】察部门负责人为【wéi】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zǔ】,全程【chéng】监督高职单招录【lù】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dān】招计划包括普高类【lèi】和中职类【lèi】,招生【shēng】专业【yè】及计划以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dì】十条 高【gāo】职单招录取工作【zuò】在【zài】四川省教【jiāo】育考试院统一组【zǔ】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督”的【de】录【lù】取原则。

第【dì】十一条 学校【xiào】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zhèng】策【cè】,依据【jù】加分以后形成【chéng】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d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ān】排,实行分数优【yōu】先的原则,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进行录【lù】取【qǔ】,专业志愿之【zhī】间不【bú】设分【fèn】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àn】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pái】序规则进行【háng】录【lù】取。

第十三条【tiáo】 录取专业【yè】时,考【kǎo】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zú】时,对服从专业调【diào】剂者,从高分到低【dī】分调【diào】剂【jì】到未【wèi】录满专业;对不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zhuàng】况【kuàng】的要求,执【zhí】行【háng】《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四【sì】川省高等教【jiāo】育招【zhāo】生考试委员会【huì】 四【sì】川【chuān】省教育厅关于【yú】印【yìn】发<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zhāo】生实施办法>的【de】通知》(川招【zhāo】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dìng】,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hé】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yè】及【jí】专【zhuān】业类别要求。

第十六条 考生可在【zài】4月10日17:00后【hòu】登录四【sì】川省【shěng】教【jiāo】育考试院【yuàn】官方网【wǎng】站【zhàn】(https://www.sceea.cn)查【chá】询本人【rén】投档情况。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已投档考【kǎo】生【shēng】须在4月【yuè】12日12:00前,持本人【rén】身份证、考生家长身份【fèn】证复印【yìn】件及双方签【qiān】字的放弃【qì】录【lù】取申请书到我校招办【bàn】现【xiàn】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革委【wěi】、教育厅、财政【zhèng】厅、省市【shì】场监管局有关政策【cè】执行。服务性收费【fèi】和代收费按【àn】照规定的【de】项目,坚持学生【shēng】自愿、不得【dé】营利的原则收【shōu】取。

第十【shí】八【bā】条 学生的【de】国家教育资【zī】助项【xiàng】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cái】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tuì】役军【jun1】人事务厅【tīng】等部门【mén】有关政【zhèng】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dì】十九条 考【kǎo】生被录取后【hòu】,持录取【qǔ】通知书,按【àn】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dìng】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shǒu】续。未经请假或请假【jiǎ】逾期【qī】者【zhě】,除因不可抗力【lì】等正当事由外【wài】,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jìn】行新生复查工作。凡【fán】复【fù】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lǐ】,直至【zhì】取消入学资【zī】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府新区视高经济开发区花海大道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620500

招生【shēng】咨【zī】询电话:028-36792608、36792609、36792611、36792612

咨询QQ:800067858

学校网址:http://www.scstc.cn

第二十一【yī】条  本章程【chéng】由四川科技【jì】职业【yè】学院招生办【bàn】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