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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2:39:22    发【fā】布【bù】: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四川三河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zhōng】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guān】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děng】职业教【jiāo】育单独考【kǎo】试【shì】招【zhāo】生(以下简称高职【zhí】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d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三河职【zhí】业学院,国标【biāo】代码:14386,主【zhǔ】管【guǎn】部【bù】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céng】次【cì】:专科(高【gāo】职),办学类型:民办,颁发学【xué】历证书学校名称:四川三河职业学院,证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tiáo】 办【bàn】学【xué】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xiàn】符阳街道荔城大道500号【hào】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gōng】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kāi】原则,健全自【zì】我约束、社会【huì】监【jiān】督机制,强【qiáng】化招考行【háng】为规范,严格实【shí】施【shī】招生“阳光【guāng】工程”。

第七条【tiáo】 学校成立高职【zhí】单招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yù】厅【tīng】高职【zhí】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fǎ】及要求,研【yán】究制定学校【xiào】高职【zhí】单招工作方【fāng】案,执行【háng】有关【guān】招生工作的【de】决定。

第八条【tiáo】 学校成立由【yóu】纪检监察部门【mén】负【fù】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dū】小【xiǎo】组,全【quán】程监督高职单招【zhāo】录取工【gōng】作。纪检监督电话:0830-52358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jiǔ】条【tiáo】 学校的高【gāo】职【zhí】单招【zhāo】计划包【bāo】括普高类和中职【zhí】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yǐ】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shí】条【tiáo】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zài】四川省教育考【kǎo】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fù】责、招办监【jiān】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tiáo】 学校认可【kě】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jù】加分【fèn】以【yǐ】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háng】录取。

第十【shí】二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shù】优【yōu】先的【de】原则,从【cóng】高分【fèn】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分数【shù】级差。投档成绩相【xiàng】同时,按四川省【shěng】确定的高职单招【zhāo】同分排【pái】序规则进行录【lù】取。

第十【shí】三条 录取专业【yè】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yuàn】无法【fǎ】满足时,对服从【cóng】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dào】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yè】调剂【jì】者,作【zuò】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执行【háng】《普通【tōng】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四【sì】川【chuān】省高等教育招生考【kǎo】试【shì】委员会 四川【chuān】省【shěng】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fǎ】>的通【tōng】知》(川【chuān】招【zhāo】考委〔2023〕67号)文【wén】件规定【dìng】,我校【xiào】2024年高职【zhí】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qiě】申请考生须符【fú】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zhuān】业【yè】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十六【liù】条 考生在2024年【nián】4月10日17:00后登录【lù】四川省教育考试【shì】院官方网【wǎng】站(https://www.sceea.cn)查询【xún】本人投档情【qíng】况。拟申请自愿放弃【qì】录取的考【kǎo】生应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本人将【jiāng】有【yǒu】家长签字同意放弃录取的申请书和准考证、身份证【zhèng】等证件的复印件送【sòng】达【dá】到学校招【zhāo】生处办【bàn】公室【shì】,办理放【fàng】弃录取【qǔ】,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qǔ】申请【qǐng】。(电话:17360567826,邮箱:2174632131@qq.com)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hé】住宿费标准【zhǔn】严格【gé】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yù】厅、财政【zhèng】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wù】性收【shōu】费【fèi】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xué】生自愿、不得【dé】营利的原【yuán】则【zé】收取。

第十八条 学【xué】生的国家教【jiāo】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biāo】准【zhǔn】严格按照教育部【bù】、财政【zhèng】部、省教育厅、省财【cái】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bù】门有【yǒu】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jiǔ】条 考生被【bèi】录【lù】取后【hòu】,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xiào】有关【guān】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qī】者,除因不【bú】可抗力【lì】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yuàn】放弃【qì】入学资【zī】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háng】新生【shēng】复查工作。凡【fán】复【fù】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àn】照有关【guān】招生规定进行【háng】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shěng】泸州市合江【jiāng】县符阳街道荔【lì】城【chéng】大道【dào】 500号

邮政编码:646200

招生咨询电话:0830-5261151、5255327

学校网址:https://www.scshpc.com/

第二十一条 本【běn】章程由四川三河【hé】职业学院招【zhāo】生处【chù】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