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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22:41:36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纠错

2024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wén】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巴中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单招章程,主要包含【hán】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yè】、招生【shēng】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巴中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jiāo】育法》《中华人民【mín】共【gòng】和国职【zhí】业教育【yù】法》以及【jí】教育部【bù】有【yǒu】关【guān】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际代码:14483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 :普通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安康路三号

第六条 学校高【gāo】职单招工作坚【jiān】持公平【píng】、公【gōng】正、公开【kāi】原则,健【jiàn】全自我【wǒ】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qiáng】化招考行为规【guī】范,严格【gé】实施招生“阳光【guāng】工程”。

第【d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xiǎo】组【zǔ】,负责全【quán】面贯【guàn】彻【chè】落实四川省招考【kǎo】委【wěi】、四【sì】川【chuān】省教育厅高【gāo】职单招的相关【guān】政策【cè】、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zhí】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chá】部门负责人【rén】为组长的纪检监督【dū】小组【zǔ】,全程监【jiān】督高职单招录【lù】取工【gōng】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zhí】单【dān】招计划【huá】包括普【pǔ】高【gāo】类【lèi】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zhǔn】。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gāo】职单【dān】招录【lù】取工【gōng】作在四【sì】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zé】、招办【bàn】监督”的【de】录取原则【zé】。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四【sì】川【chuān】省规定加分【fèn】政策【cè】,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dàng】成绩进【jìn】行录取【qǔ】。

第十二【èr】条  对进档考生【shēng】的专业安排,实行【háng】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jìn】行录取,专业【yè】志愿之间不设分数【shù】级差。投档成绩【jì】相同时【shí】,按四【sì】川省确定的【de】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jìn】行录【lù】取。

第十三【sān】条 录取【qǔ】专【zhuān】业时【shí】,考生所报专业志【zhì】愿无法满【mǎn】足时,对服【fú】从专业调剂者,从【cóng】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duì】不【bú】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d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要【yào】求【qiú】,执行《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五条 拟【nǐ】申请放弃【qì】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4月【yuè】12日12:00前将退【tuì】档【dàng】申【shēn】请书、准考证和身【shēn】份证扫描件【jiàn】发送【sòng】电子邮件【jiàn】至【zhì】416488427@qq.com办理【lǐ】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退【tuì】档手续,不接受电话【huà】退档申请。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chuān】省高【gāo】等教育【yù】招生考试【shì】委员会 四川【chuān】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dān】独【dú】考【kǎo】试招生实施【shī】办法>的通知》(川【chuān】招考【kǎo】委〔2023〕67号)文件规【guī】定,我校2024年高【gāo】职【zhí】单招招收【shōu】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shēng】须符合【hé】学校2024年高【gāo】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yè】类别要求。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biāo】准严格按照省发【fā】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zhèng】厅、省市场【chǎng】监管局有【yǒu】关政【zhèng】策执行。服务性【xìng】收费【fèi】和代【dài】收【shōu】费按照规【guī】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八条 学生【shēng】的【de】国家教【jiāo】育【yù】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shěng】教育厅【tīng】、省财【cái】政【zhèng】厅、省退【tuì】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tiáo】 考生【shēng】被录取【qǔ】后,持录取通知书【shū】,按【àn】我校【xiào】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dào】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yú】期【qī】者【zhě】,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wài】,视为自愿放弃入【rù】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háng】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shēng】,将按照有关【guān】招生规【guī】定进【jìn】行【háng】处【chù】理,直至取消入【rù】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安康路三号

邮政编码:636000

招生咨询电话:0827-6666666

学校网址:www.bzzyjsxy.cn

第二【èr】十一【yī】条  本章【zhāng】程【chéng】由巴中职业技术【shù】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