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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9:23:54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běn】文为大【dà】家整理【lǐ】的是2024年鹤壁【bì】能【néng】源化工职业学院【yuàn】单招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学【xué】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jì】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luò】实国【guó】家、省中长【zhǎng】期教育改【gǎi】革发展【zhǎn】规划纲【gāng】要,以【yǐ】及《教育部【bù】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de】指导意见》精神,保证我院【yuàn】2024年【nián】面向【xiàng】应【yīng】、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fǎ】权【quán】益,根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yù】法》《教育【yù】部【bù】办公厅关【guān】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shì】工【gōng】作【zuò】的通知》以及【jí】《河南省教育【yù】厅关于做好【hǎo】2024 年高【gāo】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néng】拔尖【jiān】人才免试入【rù】学工【gōng】作的通知》等文件【jiàn】精神,结【jié】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dìng】本章程。

第二【èr】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gōng】作遵【zūn】循“公平竞【jìng】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技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zé】优录【lù】取”的原则,实【shí】行“学院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lù】取【qǔ】”的方式,学院纪检部门【mén】对招生全程、全【quán】员负责监督,并【bìng】接受考生、家长【zhǎng】以及【jí】社会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5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2

第五条  学院地址【zhǐ】:河南省鹤壁【bì】市淇滨区闽【mǐn】江路东【dōng】段职业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45803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xué】生在校【xiào】期间完【wán】成教学计【jì】划规定【dìng】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fú】合毕(结)业条件者【zhě】,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学院【yuàn】名称:鹤壁能源化工职业【yè】学院。证书【shū】种类:全【quán】日制普通高等院【yuàn】校毕业【yè】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yī】条 学院设【shè】立由学院领导和相【xiàng】关职能【néng】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fù】责【zé】贯彻【chè】执行教育【yù】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guān】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zhāng】程、招生规【guī】定和实施【shī】细【xì】则、确定招生规【guī】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jù】体【tǐ】实施【shī】,协【xié】调处理【lǐ】招生【shēng】工作【zuò】中的重大【dà】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wéi】学院招生领导【dǎo】小组的【de】执行【háng】机构,其主要【yào】职【zhí】责是根据学院【yuàn】的招生【shēng】规定和实【shí】施细则【zé】,编制招生计【jì】划,组织招【zhāo】生宣传和录取工作,负责考【kǎo】生报名、考生资【zī】格审查,处理招生中的日常【cháng】事【shì】务。教务科研处【chù】及【jí】各院系联合设立专业考【kǎo】核专家组,负责命题、阅【yuè】卷、面试、评分等考核选拔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yuàn】设立招生纪检监【jiān】督组,对招生工作实施【shī】监督。在录取期【qī】间由【yóu】学院纪律【lǜ】检查室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zé】考【kǎo】生的【de】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24年学院单独招生【shēng】专业为煤矿【kuàng】智【zhì】能开采技术、安【ān】全技术与【yǔ】管理、建设工程管理、机【jī】电一体化技术、电【diàn】气自动【dòng】化技术,具体招生【shēng】专业及计划见附【fù】件1。

2.2024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230人。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报考条件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hé】南省2024年【nián】普通高校【xiào】对【duì】口招收中【zhōng】等【děng】职业学校毕业生【shēng】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及考前安排

1.符合条件【jiàn】的【de】考生于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yuè】21日18时【shí】登录“河【hé】南省普通高【gāo】校【xiào】招生考生服【fú】务平台”(http://pzwb.haeea.cn)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9-21-7日,参加鹤壁能【néng】源化工【gōng】职业学【xué】院【yuàn】单独考试的考生【shēng】登【dēng】录【lù】学院网站【zhàn】(http://www.hbnyhgzyxy.com),点击“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dān】独【dú】考试招生考场信息查【chá】询系统”查【chá】询自己考场信【xìn】息,于9-21到校领取准考证

3.申请免【miǎn】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shì】兵考生,需参【cān】加我院【yuàn】组【zǔ】织【zhī】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若退【tuì】役士兵考生被我院录取后,须将档案在报【bào】到【dào】时【shí】转至我院并参加【jiā】全日制培【péi】养。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时间

根【gēn】据《河南省教育【yù】厅【tīng】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zhí】业教育单独考【kǎo】试招生【shēng】和技能拔【bá】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tōng】知【zhī】》文件【jiàn】精神,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考生【shēng】及社会【huì】考生须参加我院统一【yī】组织【zhī】的【de】文【wén】化综合【hé】测【cè】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

凡【fán】报考我院单独招生【shēng】考试【shì】的退役士兵【bīng】考生可免【miǎn】文化素质考试但【dàn】须参加由我【wǒ】院统一【yī】组织的职业【yè】适应性测试。

凡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中职【zhí】毕业考生须参【cān】加由【yóu】我【wǒ】院【yuàn】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测【cè】试、职业技能测试【shì】考【kǎo】试。

1.文化综合测试:

测试对象:除退役士兵考生以外的所有类型考生均需参加。

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考试时长:120分钟。

试卷分值:满【mǎn】分【fèn】200分,其中数学80分【fèn】,语文70分,英【yīng】语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测试对象: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60分钟。

试卷分值:2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对象:中职毕业考生。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长:60分钟。

试卷分值:200分。

4.考试组织:

考试地点设在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统一封闭阅卷评分。

5.考试日程安排

时   间考试内容
9-218:9-21:30文化综合测试(除退役士兵考生以外的所有类型考生均需参加)
11:9-21:00

1.职业适【shì】应性测试(普通【tōng】高中毕业考生【shēng】、社【shè】会【huì】考生及退役士【shì】兵考生)

2.职业技能测试笔试(中职毕业考生)

6.成绩确定

普【pǔ】通高【gāo】中毕业【yè】考【kǎo】生、社会考生:文化综合测【cè】试成绩【jì】+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和【hé】即为以上两类考【kǎo】生的最终考试成绩。

退役【yì】士兵考生:文【wén】化综合测试成绩【jì】+职【zhí】业适应性测试【shì】成绩【jì】总和即为此类【lèi】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jì】。(退役士兵【bīng】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综合测【cè】试成【chéng】绩按照满【mǎn】分计算【suàn】)

中【zhōng】职毕业考生【shēng】:文化综【zōng】合测试成绩+职业技能【néng】测试成绩【jì】总和【hé】即为此类【lèi】考生的最终考试【shì】成绩。

7.考核督查

纪检监【jiān】察组全程实施监督,从文化【huà】综合测【cè】试【shì】、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cè】试【shì】,试卷评阅和【hé】成绩统计【jì】、登【dēng】录及发布的整个过程进行监【jiān】督检查。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jiāo】育【yù】部【bù】关于积【jī】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zhāo】生【shēng】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文【wén】件精神,对于符合文【wén】件要求的考生可免试录【lù】取进【jìn】入我院相关专【zhuān】业学习。

(1)获得由教育【yù】部主【zhǔ】办或【huò】联办的【de】全国职【zhí】业院校技能【néng】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xiàng】,或由省级教育行【háng】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jí】职业院校技能【néng】大赛一等【děng】奖的中职毕【bì】业生【shēng】,考【kǎo】生可申请免试入学,但考生所申【shēn】请【qǐng】免试专【zhuān】业需与获奖【jiǎng】项目相关。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xiàn】级劳【láo】动模【mó】范先进个【gè】人以上称号【hào】的在职在岗中【zhōng】职毕业【yè】生,考生可申请免试入【rù】学,考生【shēng】所申请【qǐng】免试专业【yè】需【xū】与所持【chí】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工种)相【xiàng】关。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kǎo】生本【běn】人须在9-21之前【qián】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děng】学【xué】校2024年技【jì】能拔尖【jiān】人【rén】才免【miǎn】试【shì】录【lù】取考生申请表》(附件2,登陆学【xué】院网站http://www.hbnyhgzyxy.com下载),提出免试入【rù】学申请,逾期我院不【bú】再受理相关【guān】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dān】位负责确认考生获奖【jiǎng】情况。

(2)考生【shēng】所在学校或【huò】工作单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yǐ】安全【quán】方式在9-21之【zhī】前送达我【wǒ】院招生就业处。我院对考【kǎo】生资格进行审查和公示后,将《河南省普【pǔ】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信息【xī】汇总【zǒng】表》及考生个【gè】人《河【hé】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néng】拔尖人才免【miǎn】试【shì】录取【qǔ】考【kǎo】生申【shēn】请表【biǎo】》、考生【shēng】身份证【zhèng】复【fù】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shěng】教育厅【tīng】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chù】备案。

我院将在【zài】学院官【guān】方网站【zhàn】公示【shì】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shì】无异议后报省【shěng】教育【yù】考试院办理【lǐ】录取手续,我院按照相【xiàng】关规定发【fā】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sh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tā】类【lèi】型的【de】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招【zhāo】生录【lù】取严【yán】格遵【zūn】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guān】政策和规【guī】定,以考生考试【shì】成绩为基本依据【jù】,本着公【gōng】平、公正【zhèng】、公开的原则【zé】择优录取。

第【dì】二十条 各【gè】类考生成绩统【tǒng】计【jì】完成后【hòu】,经学院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研究,依据单招总计划【huá】,各类考【kǎo】生人数,确定各【gè】专业计划分配比例【lì】和【hé】拟录取分数线。在拟录取分数线上依【yī】据考生第一【yī】志愿专【zhuān】业,按照分数由【yóu】高【gāo】到低的原则【zé】进【jìn】行拟录取。总分相【xiàng】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yīng】性【xìng】测【cè】试)成绩、数学成【chéng】绩、语文成绩、英语【yǔ】成绩进行依次排序高分者优先。职业适应性测试【shì】或【huò】职【zhí】业技能考试成绩低于100分【fèn】的考生,原【yuán】则上不【bú】予录取。原则上考生所【suǒ】报考的第【dì】二及【jí】以后【hòu】的志愿专业不作为录取【qǔ】依据;退【tuì】役军人实行单【dān】列录取。

第二十【shí】一条【tiáo】 学院根【gēn】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xué】院单独【dú】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dǎo】小组审核、批准、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在【zài】我院官方【fāng】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zuò】日,公示【shì】无异议【yì】后拟录【lù】取名【míng】单报河【hé】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院根据【jù】河南省教【jiāo】育考【kǎo】试院审核通【tōng】过结果【guǒ】,办理正式录取手续【xù】,寄发录【lù】取通知【zhī】书。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de】考生入【rù】学注【zhù】册【cè】学籍后,转【zhuǎn】学、转【zhuǎn】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yù】部【bù】的相关【guān】规定执行,其他待遇【yù】与参加全【quán】国高校招生统一【yī】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按照【zhào】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规【guī】定的公【gōng】办普通高【gāo】校【xiào】学费【fèi】标准执行,文科类【lèi】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shēng】·年。住宿费暂定600元/生·年,如遇【yù】政策调整,按政府最【zuì】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制订【dìng】有【yǒu】以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xué】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jīn】、助学【xué】金、特殊困【kùn】难补助为补充的“奖【jiǎng】、贷【dài】、助、补”多措【cuò】并举的资助办法,保【bǎo】证学生不因家【jiā】庭经济困难【nán】而失学。其中国家【jiā】助学贷款每生每年【nián】最高可以申请【qǐng】16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bú】同【tóng】情况【kuàng】,可申请平均3300元/生/年。学生在校期间【jiān】表现【xiàn】优秀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jiā】奖学【xué】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5000元/生【shēng】/年;符合条件的退【tuì】役士兵学生可享受【shòu】学费减免和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的国【guó】家助【zhù】学金【jīn】;学院奖学【xué】金【jīn】、助学金、特殊困难补【bǔ】助视情【qíng】况不【bú】同奖【jiǎng】励资助【zhù】标准不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dì】二【èr】十五条 新生【shēng】入学后,学院以教【jiāo】育【yù】部、卫生部【bù】、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制定【dìng】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意见》等文【wén】件为依据,对新生【shēng】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chá】。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zhuān】业者,按有关学籍【jí】管理规【guī】定办理【lǐ】。

第二十【shí】六条【tiáo】 经学院【yuàn】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zài】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缴费注册【cè】等入学【xué】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xiāo】入【rù】学资格【gé】。

第二【èr】十七【qī】条 新生入学后,学【xué】院在三个月内【nèi】对新生进【jìn】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yǒu】弄虚作假或其【qí】他违纪【jì】违规行【háng】为者【zhě】,将【jiāng】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组织保障

第【dì】二十八条 我院将认真制定【dìng】并公布招生章程,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名审【shěn】核、考试、成绩【jì】评【píng】定【dìng】及【jí】上【shàng】报和录取等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wèn】题,一律集体【tǐ】研究决【jué】定【dìng】。

第【dì】二十九【jiǔ】条 我院单独招生命题【tí】、考试与评【píng】卷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dū】下由我院组织【zhī】实施。遵照【zhào】“分级管理、逐级负责【zé】”的原则,严【yán】格保密【mì】制度【d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shí】条 选派【pài】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fù】责【zé】、作风正【zhèng】派、办事【shì】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录取工【gōng】作。凡【fán】有直系亲属报【bào】考者要回避【bì】当年的单独招【zhāo】生考【kǎo】试工作。

第【dì】三十一条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按【àn】照省教育厅【tīng】“十严【yán】格”、“十严禁”规定【dìng】,落实主体【tǐ】责任,确保【bǎo】廉【lián】洁自律。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监督、申诉和咨询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闽江路东段职业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458030

咨询电话:0392-3209969 3320126

电子邮箱:hbnyhgzyxyzsc@126.com

学院网址:www.hbnyhgzyxy.co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律检查室

监督电话: 0392-3209688

电子邮箱: hbnyhgzyxyjw@126.com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shí】四条 本【běn】章【zhāng】程【chéng】适用于鹤【hè】壁能源化工职业【yè】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dú】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rì】起施行。

第三十【shí】五条 本【běn】章程由鹤壁能源化工职业【yè】学【xué】院授权鹤壁【bì】能源化工【gōng】职【zhí】业【yè】学【xué】院【yuàn】招生就业处解【jiě】释。本章【zhāng】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guān】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shí】六条【tiáo】 我院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中介机【jī】构或个【gè】人开展单【dān】招招【zhāo】生工【gōng】作,凡是收【shōu】取【qǔ】费【fèi】用承诺录【lù】取均为诈骗,考生可向公【gōng】安机【jī】关报案,请广【guǎng】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dāng】受骗。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附件:1. 鹤【hè】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24年单【dān】独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huá】一览表

2. 河【hé】南省【shěng】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bá】尖人【rén】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s://www.hbnyhgzyxy.com/newsinfo/6923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