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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5:30:24    发布:大学生必【bì】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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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兰考三农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de】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kǎo】生【shēng】合法权【quán】益,根据《教育【yù】部关于做好【hǎo】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gōng】作的通知【zhī】》(教学〔2024〕2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及【jí】教育【yù】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guān】要求【qiú】,兰考【kǎo】三农职业学【xué】院结合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kuàng】,制订【dìng】本章程。

第一条 本【běn】章程适用于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普通高【gāo】职【zhí】专【zhuān】科【kē】招生工作【zuò】。

第二条 兰【lán】考三农职业学【xué】院招【zhāo】生【shēng】工作贯【guàn】彻“公平竞争、公【gōng】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zhì】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原【yuán】则。

第【dì】三条 兰【lán】考三农职【zhí】业学院【yuàn】招生工作接受纪【jì】检【jiǎn】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tǐ】、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兰考三农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71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57

第五条【tiáo】 学院地址:兰考县济阳大【dà】道【dào】南【nán】段邮编:4753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及学习形式: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七条【tiáo】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gāo】等【děng】学【xué】校【xiào】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或【huò】具有同等【děng】学力人员【yuán】)均可报【bào】考我【wǒ】院,其他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相关【guān】招生政策执行。

第八条 学院简介

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坐落于焦裕禄精神发源地、中国民族乐器之乡、全国【guó】文【wén】明城市河南省兰考县。学校【xiào】创建于【yú】2017年,2020年获批,是一所公办【bàn】全【quán】日制【zhì】高【gāo】等专科院校。校【xiào】园【yuán】占地652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fāng】米,总【zǒng】投资13.6亿元,教【jiāo】学科研和实验仪器设备总值【zhí】1.2亿元,馆藏图总量48万册。学校现【xiàn】设有9个系部,38个【gè】专科专业【yè】,在【zài】校学生6100人。现有专兼职教师339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27名,“双【shuāng】师型”教师62名【míng】,专兼职副【fù】高以上【shàng】职称46名,学科带头人36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兰考三农职业【yè】学院【yuàn】成立以学院院长【zhǎng】为组长【zhǎng】的招生工作领【lǐng】导小组【zǔ】。领导小组【zǔ】负责制定【dìng】招生政策和【hé】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gōng】作相【xiàng】关事宜【yí】。

第十条【tiáo】 兰考三农职业【yè】学院【yuàn】招生办公室是组【zǔ】织和实施招生及【jí】其相关【guān】工作的常【cháng】设机构,具体【tǐ】负【fù】责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de】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tiáo】 兰考三【sān】农职业学【xué】院纪检监察部【bù】门对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èr】条【tiáo】 兰考【kǎo】三农职业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shēng】专业和招生计划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zhǔn】,通过【guò】学院官网、微信公【gōng】众号等渠道向考生公布【bù】。

第【dì】十【shí】三条 按【àn】教育部要求【qiú】,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gōng】正、择优录【lù】取。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健康要【yào】求:按教育【yù】部【bù】、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布【bù】的《普通高等学校【xiào】学生【shēng】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cān】照本校相关【guān】专【zhuān】业报考【kǎo】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提前批艺术专科:

1.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jun1】要求不低于河南省【shěng】艺术类【lèi】专科考【kǎo】生控【kòng】制分数线

2.对于进【jìn】档【dàng】考【kǎo】生,按【àn】专业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jì】相同时,依次按所报专【zhuān】业志愿顺序和【hé】文【wén】化课总分【fèn】、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pái】序【xù】从高到【dào】低录取。若生源省份有明确【què】的投档【dàng】规【guī】则,按其投【tóu】档规则执行;若无【wú】明确投档规则【zé】,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对口生专科批:

按照省招生办规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高职高专批:

1.按“专【zhuān】业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de】原则确定录取专【zhuān】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wén】、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zōng】合考虑安排【pái】专业,平行【háng】志愿投档【dàng】录取后,未完成的计【jì】划,按照教【jiāo】育部【bù】和省级【jí】招【zhāo】生主管部门的规【guī】定重【chóng】新【xīn】征集志愿【yuàn】。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

退档:对不符合国家【jiā】招生【shēng】有关规定或【huò】专业计划【huá】已满又不服从专业【yè】调剂的考生给予【yǔ】退档【dàng】处理。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yuàn】按照教【jiāo】育【yù】部的【de】有关规定进行入学【xué】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shēng】,取消【xiāo】入学【xué】资格。

第十八条【tiáo】 严格按照《河【hé】南省发【fā】展和改革委员会、河【hé】南【nán】省财政厅【tīng】、河南【nán】省教育厅关于调整【zhěng】公办普通【tōng】高校学费标【biāo】准的【de】通知【zhī】》(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wén】件【jiàn】执行【háng】,我校所有校企【qǐ】合作专业收费与同【tóng】类非【fēi】校企合作专业相【xiàng】同【tóng】,学校或企【qǐ】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néng】培训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1-22221666。

1.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标【biāo】准暂定800元【yuán】/生·年,如遇政策【cè】调整,按政府【fǔ】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shí】九条 退学退费按照《河【hé】南省高【gāo】等学校收费管理【lǐ】暂行办【bàn】法》的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二十条 奖励、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gāo】校有关的奖励、资助政策【cè】,让【ràng】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不【bú】让【ràng】一个【gè】学【xué】生因家【jiā】庭经【jīng】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wán】成【chéng】学业。

1.奖【jiǎng】学金:对各方【fāng】面表现特别突出的【de】学【xué】生可申请【qǐng】国【guó】家奖学金,奖励【lì】标准为每生每年【nián】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xué】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jiǎng】学金,奖励【lì】标准为每生【shēng】每【měi】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gēn】据成绩评【píng】定,分为一、二、三等,奖【jiǎng】励标准【zhǔn】分【fèn】别为【wéi】每生每年1000元、600元和400元。

2.助学【xué】金: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的学生可申请国家【jiā】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què】定【dìng】,平【píng】均资助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kě】享受本专科生国家【jiā】助学金,每生【shēng】每年3300元。

3.服兵役学费资助【zhù】:自【zì】主择【z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guī】定,可申【shēn】请学【xué】费【fèi】减免,减免标【biāo】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zuì】高【gāo】16000元;学生【shēng】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bǔ】偿【cháng】或助学贷【dài】款【kuǎn】代【dài】偿,每人每年【nián】最高16000元;在校【xiào】生入【rù】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shēn】请学费减【jiǎn】免,减免【miǎn】标准按所学专业【yè】的收【shōu】费标准执行【háng】,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4.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shēn】请高校国家助【zhù】学贷款【kuǎn】,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zài】地【dì】县(区)学生资助【zhù】管理中心申请生源【yuán】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dài】款。每生每【měi】年最高可【kě】申请助学贷【dài】款16000元。

5.绿色通道:家庭经【jīng】济特别【bié】困难的【de】学生可【kě】在开学报到期【qī】间【jiān】,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sè】通道"先办理入【rù】学手续。

6.勤【qín】工【gōng】助学【xu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ān】排【pái】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tōng】过劳动【dòng】改善【shàn】学习【xí】和【hé】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měi】月600元。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chēng】及证书【shū】种类:兰考【kǎo】三农职业学院【yuàn】、普通【tōng】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èr】条 学校【xiào】不委托【tuō】任【rèn】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zhāo】生相关事宜。对以兰考三农职业学院【yuàn】名【míng】义进【jìn】行【háng】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de】机【jī】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rèn】的权【quán】利。

第二十【shí】三条 本章程若有【yǒu】与上级有【yǒu】关【guān】政策【cè】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cè】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yǒu】关【guān】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兰考三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371--2222166615737832233

通讯地址:兰考三农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www.lksnzyxy.cn

电子邮箱:lksnzyx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