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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6:31:36    发布【bù】:大学生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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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步进行、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tiáo】 本章程适用于郑【zhèng】州【zhōu】电子商务职业【yè】学院普通【tōng】专【zhuān】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dì】二条 郑州【zhōu】电子商务【wù】职业学【xué】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gōng】平、公正、公开【kāi】”和择优【yōu】录取的原则【zé】。

第三条 郑州电【diàn】子商务职业学院招【zhāo】生工作接【jiē】受纪检部门【mén】、考生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dū】。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718

第六条 在豫招生代码:6360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第九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十条 学校简介:

郑州电子商务【wù】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mín】政【zhèng】府批准,国家教【jiāo】育部备案【àn】,具有颁发高【gāo】等教【jiāo】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tǒng】一招【zhāo】生计划的【de】全日制普通高等民【mín】办院校。学校坐落于郑州市管城【chéng】回族【zú】区【qū】金岱【dài】路186号,与中原【yuán】福塔遥相呼应,距离地铁4号【hào】线50米。

学校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坚定不移地【dì】走【zǒu】职业教育发展之【zhī】路,深化改【gǎi】革,强【qiáng】化内涵,以市【shì】场【chǎng】为导向设【shè】置专业,准确定位人才培养【yǎng】目标,积极【jí】实【shí】施“人才强【qiáng】校”战略。

第十一条 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dìng】内容,成【chéng】绩合格,达到【dào】学校【xiào】毕【bì】业要求【qiú】的,颁发毕业证,并在中国高等【děng】教育学生【shēng】信息网进行学【xué】历电子注【zhù】册【cè】。颁发【fā】学【xué】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yuàn】。证书类别:全【quán】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bì】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xué】院设有【yǒu】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组,负【fù】责制定招【zhāo】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shì】宜【yí】。

第十【shí】四条 郑州电子商务职业【yè】学院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是组织和实【shí】施招生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具【jù】体【tǐ】负责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招生【shēng】的日【rì】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个【gè】人【rén】和机【jī】构从【cóng】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招生范围:河南省。

(二)招生条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de】考生可报考我【wǒ】校。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shěng】相关文【wén】件精神【shén】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

(一【yī】)学【xué】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huá】,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shàng】级教育主【zhǔ】管部【bù】门审批【pī】。

(二)分配原则和办法

1、按照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2、认真履【lǚ】行促进入【rù】学机【jī】会公平的【de】社【shè】会【huì】职责,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qū】域均衡。

3、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

第十七【qī】条【tiáo】 各批【pī】次招生执【zhí】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jì】划转入【rù】到下一批次统【tǒng】招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dì】十八条 按照教育【yù】部及【jí】河南【nán】省【shěng】相【xiàng】关【guān】文件精神,学校【xiào】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quán】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底,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在总分相同【tóng】的情【qíng】况下依次优先考虑语文、数学、外语和【hé】综【zōng】合,按单科成绩【jì】高低顺【shùn】序录【lù】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shù】类【lèi】专业考生须【xū】参加省统一【yī】专业测试,合【hé】格者可报考我校。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xiàn】”的前【qián】提下,按照[文【wén】化课成绩【jì】/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的计分【fèn】方法【fǎ】排序【xù】,总分相【xiàng】同时,首【shǒu】先【xiān】按【àn】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qǔ】。专业课成绩仍【réng】然相同时,则依次按文【wén】化课语文、数【shù】学【xué】、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录【lù】取。

第二十【shí】一条 学校执行国【guó】家规定的【de】加分【fèn】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mén】根据教育【yù】部相关规定给【gěi】予【yǔ】考生的有关照顾【gù】和优先录【lù】取的政策。

第二十二【èr】条【tiáo】 外语【yǔ】语种【zhǒng】以英语为主,各专业男女【nǚ】比例不限。

第二【èr】十三条 对考生【shēng】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的【de】要求,按【àn】国家【jiā】教育部、卫生部、中【zhōng】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xué】校招生【shēng】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dìng】执行。

第二【èr】十四【sì】条 考生录取后按【àn】新【xīn】生报到【dào】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rù】校后,按照河【hé】南省教育厅【tīng】的统一部署对新【xīn】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qǔ】条件【jiàn】或【huò】有【yǒu】徇【xùn】私舞【wǔ】弊行为者,取【qǔ】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

收【shōu】费标准【zhǔn】:我校严【yán】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guī】定【dìng】的收【shōu】费标准进行收费(各专【zhuān】业具体学费请见附表),住宿费均为12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条 兵、奖、助、贷学金设置:

(一)服兵役【yì】学费【fèi】资【zī】助:自主择【zé】业的退役【yì】士兵,按政【zhèng】策规定,可申请学【xué】费减免,减免【miǎn】标准按所【suǒ】学专业的【de】收费【fèi】标准执行【háng】,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yuán】;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zhēng】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dài】款代偿,每人每年【nián】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tuì】役复学后【hòu】可申请学费【fèi】减免【miǎn】,减免标准按所学【xué】专业的收费标准【zhǔn】执【zhí】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yuán】。

(二【èr】)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rù】学后【hòu】可向【xiàng】高校【xiào】申请高校国家助【zhù】学贷款,也可【kě】在入学前到生【shēng】源所【suǒ】在【zài】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shēn】请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dài】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qǐng】助学【xué】贷款16000元。

(三)奖【jiǎng】学【xué】金【jīn】:对各方面表现【xiàn】特别【bié】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jiǎng】学金,奖励标准【zhǔn】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nán】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四)助学金:家庭【tíng】经济困难的学生可【kě】申请国家助学金【jīn】,资助标准按困【kùn】难程度确【què】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měi】年3300元;退【tuì】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kē】生【shēng】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qín】工助学:学【xué】校【xiào】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yōu】先安排家庭特别困【kùn】难【nán】的学【xué】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复查

新生入【rù】校后,我【wǒ】校【xiào】对【duì】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招生【shēng】相关规定入学的学生【shēng】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处【chù】理【lǐ】。

第二【èr】十【shí】八条 对【duì】以郑州电子商务【wù】职业【yè】学院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bǎo】留依法追究其【qí】责任的权【quán】利。

第二十九【jiǔ】条 本【běn】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有【yǒu】关政策【cè】不一致之【zhī】处,以【yǐ】国家法律、法规【guī】、规章【zhāng】和【hé】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由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岱路186号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568559010371-59855921

0371-568559110371-56855931

学校网址:http://www.zzdsxy.cn

电子邮箱:zzdszsb6360@126.com

乘车路线【xiàn】:从地铁【tiě】四【sì】号【hào】线郎庄站A出站口出站,向【xiàng】东50米即到达郑州电子商【shāng】务职业学【xu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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