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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6:08:21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bèi】网      纠错

2024年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zhí】成【chéng】函〔2024〕2号)要求,长江艺术工程职【zhí】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shī】2024年高职【zhí】单独【dú】招生工作【zuò】。为确保学校招生【shēng】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切实维【wéi】护学【xué】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yì】,维护【hù】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duō】样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bù】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dì】一条本章程【chéng】仅【jǐn】适用于长江艺术工【gōng】程职业学院【yuàn】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tiáo】  长江艺【yì】术工程职业学【xué】院高职【zhí】单【dān】独【dú】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zhēng】、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zhì】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优录取”的【de】原则【zé】。

第三条  长江艺术【shù】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dān】独招【zhāo】生工作【zuò】接【jiē】受纪【jì】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zhǎng】以及社会【huì】各【gè】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555

第五条【tiáo】  学校地址:湖北【běi】省荆【jīng】州市纪南生【shēng】态文【wén】化旅游区孙叔敖路1号【hào】

邮政编码:434000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长【zhǎng】江艺术【shù】工程职业学【xué】院成立招生【shēng】工【gōng】作领导小组,校长【zhǎng】任单招工作领导小组【zǔ】组长,学校【xiào】纪委记、学院办公室主任和分管招生、教学【xué】、学生安全、后勤的校【xiào】领导任【rèn】副组长,学籍、财务和艺术【shù】工程系负责人为主要【yào】成【chéng】员【yuán】。主要职责是:全面【miàn】负责【zé】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zhāo】生政策,确【què】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nǐ】定实施方案【àn】,决定单招的【de】重大事宜。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shè】办公室,办公地点【diǎn】设在学校招生办【bàn】公室。主管【guǎn】招【zhāo】生工【gōng】作的【de】校【xiào】领导为【wéi】单招办公室【shì】主【zhǔ】任,学校招【zhāo】生【shēng】办公室主任、教务处长为【wéi】副主任【rèn】。

学校单【dān】招办公室下【xià】设五个工作专班【bān】:单招录取专班,负责单招宣传、组织报【bào】名、录取等工作【zuò】,负责与省【shěng】招办做好【hǎo】单招工作的对接;单招考务组,负【fù】责【zé】拟定【dìng】单【dān】招的文化、技【jì】能考试大纲、考试【shì】实施细【xì】则和【hé】试卷【juàn】命【mìng】题,组【zǔ】织【zhī】文化和技能考试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wù】工【gōng】作;纪检监察组,负责单招考试及录【lù】取过程【chéng】中违规违纪案件【jiàn】调查【chá】处理; 安全【quán】保【bǎo】卫组,负责单招考【kǎo】试期间试卷保【bǎo】密工作、考场安【ān】全保卫工【gōng】作;后勤保障组,负责单招考试期间【jiān】后勤【qín】保障。

第【dì】九条【tiáo】  长江艺术工【gōng】程职业学院招【zhāo】生办是组织和【hé】实【shí】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zuò】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长【zhǎng】江【jiāng】艺术工程职业【yè】学院招生的日常工【gōng】作。

第【dì】十条 中共长江【jiāng】艺【yì】术工程职业学院【yuàn】委员会党群办对高职【zhí】招生工作【zuò】实施纪检监察。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tiáo】  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zhí】单【dān】独招【zhāo】生专业3个,总计划260人,具体分专业计划【huá】等情况详见下【xià】表。

序号专业名称专业计划招生对象
1工艺美术品设计100中职毕业生
2文物修复与保护100中职毕业
3刺绣设计与工艺60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zhǔn】的总【zǒng】计划,不超【chāo】计【jì】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rén】数【shù】,对分专业【yè】计划【huá】在省教育厅批【pī】准【zhǔn】的总计划内进【jìn】行调整。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bào】工作执【zhí】行《省教【jiāo】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zhí】单独考试招生【shēng】工作的通【tōng】知》(鄂教职成【chéng】函〔2024〕2号【hào】)有关要求。

第十三【sān】条  9-21所有志愿填报【bào】我校【xiào】并通过【guò】审核的【de】考生到我校招办领【lǐng】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shí】四条  此次【cì】高职单独【dú】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sù】质+职业技能测试”的【de】模式,考试时间为【wéi】9-21(其中文化素【sù】质测试【shì】时间为9-21上午,职业技能测试【shì】时间为9-21下【xià】午,考试具体时间【jiān】以准考【kǎo】证【zhèng】为【wéi】准)。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

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工艺美术品设计语文、数学、英语 专业技能测试
文物修复与保护
刺绣设计与工艺

第【dì】十五条 考试综合成绩=文化素【sù】质成绩+职业技能测【cè】试成绩,总分【fèn】400分。其中文化素质满分 200 分(考试科目【mù】包括【kuò】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yīng】语【yǔ】40分),职业【yè】技能测试满【mǎn】分200分【fèn】(考试科目为专业技能测试【shì】200分【fèn】)。

第十六条  对取【qǔ】得中级以上【shàng】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zhí】毕【bì】业【yè】生,报考对【duì】应或相近专业时,可在职业技【jì】能部分【fèn】加分(技师证书加80分【fèn】,高级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 30分,直【zhí】至【zhì】该项加至满分200分为止【zhǐ】)。

第十七条  根据【jù】国家教【jiāo】育部和湖【hú】北【běi】省【shěng】教【jiāo】育厅的要【yào】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hé】考生成绩,按【àn】考生志愿【yuàn】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xiàng】同的考生,先【xiān】按【àn】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化【huà】成绩总分相【xiàng】同,再【zài】按【àn】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若按上述成【chéng】绩排序录取还存在成绩相【xiàng】同的情况,再按【àn】职【zhí】业技能【néng】测试成绩依次【cì】排序录取【qǔ】。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de】专业执行,各专业【yè】录取【qǔ】学生人【rén】数之和【hé】不超过单【dān】招总计划数。对【duì】各【gè】专业志愿投【tóu】档实【shí】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dì】十八条 9-21前学校完成拟录【lù】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xiào】招生信【xìn】息【xī】网【wǎng】公示,公【gōng】示【shì】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míng】单报【bào】省招办并【bìng】办【bàn】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zài】参加今年后续普【pǔ】通高校【xiào】招生统【tǒng】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
工艺美术品设计11800元/生/年
文物修复与保护11800元/生/年
刺绣设计与工艺11800元/生/年

注【zhù】:本次单招【zhāo】考【kǎo】试收取报名费【fèi】200元【yuán】/生,在考【kǎo】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qǔ】。学生入校后,住宿费、书本【běn】费等相关费用参照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收取。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kě】享【xiǎng】受我省及【jí】国家相【xiàng】关资【zī】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以在规定【dìng】的时间申【shēn】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yǐ】申【shēn】请国【guó】家助学【xué】金【jīn】;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guó】家有关【guān】规【guī】定【dìng】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zhèng】策实【shí】行学费减免,其他奖助政策按【àn】照现【xiàn】行有关规定执【zhí】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lù】取的考生,各项要求与普【pǔ】通高【gāo】考、技【jì】能高考【kǎo】录取的考生一致【zhì】,需全【quán】日制在校就读,并【bìng】享受【shòu】同【tóng】等待遇。学生在【zài】在学校【xiào】规定学习年【nián】限内修完教育教【jiāo】学计划规定内【nèi】容,成【chéng】绩【jì】合格,达到学校毕【bì】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xué】历电子注册并颁【bān】发普【pǔ】通高等教育【yù】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dì】二十二条【tiáo】  高【gāo】职单独【dú】招生【shēng】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录【lù】取的学生不得转学或【huò】转专业。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chá】部【bù】门对本【běn】次【cì】高职【zhí】单【dān】独招【zhāo】生考试、录取【qǔ】工【gōng】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de】招生方【fāng】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zhāo】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kāi】、公【gōng】正【zhèng】。 监督举报电话【huà】:0716-4172189。

第二【èr】十四【sì】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gòu】和【hé】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hé】派出【chū】机构和招生代理,也【yě】没有举办【bàn】任何【hé】形式的【de】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shàng】当【dāng】。对【duì】以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jìn】行【háng】非【fēi】法招生宣传、举办考前培训班等【děng】活动的【de】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jiū】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zhāo】生【shēng】工作的【de】要【yào】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chōng】突,以本章程为【wéi】准;本章程若有与国【guó】家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以【yǐ】国家【jiā】和上【shàng】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16-4172188;网上【shàng】咨【zī】询QQ号:2669970142

学校网址:http://www.cjchuanxi.com/

招生【shēng】信息网网址:http://zs.cjchuanxi.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孙叔敖路1号

邮政编码:434000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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