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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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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武汉【hàn】铁路桥梁职业学【xué】院【yuàn】单招【zhāo】章程,主【zhǔ】要包含学校【xiào】概况【kuàng】、招生专业、招生计划【huá】、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de】通【tōng】知【zhī】》(鄂【è】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nián】高【gāo】职单独招生【shēng】工作。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切实维【wéi】护【hù】学校和考生【shēng】的合【hé】法权益,维护好考【kǎo】试【shì】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duō】样化人【rén】才选拔【bá】标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tiáo】  本【běn】章程仅适用于武汉铁路桥【qiáo】梁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zhāo】生工作。

第【dì】二条  武汉铁路桥梁职业【yè】学院高【gāo】职单独【dú】招生工作贯彻“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bá】、公开程序【xù】,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jià】、择【zé】优【yōu】录取”的原【yuán】则。

第【dì】三条  武汉【hàn】铁【tiě】路【lù】桥梁【liáng】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shēng】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新闻【wén】媒体、考生及【jí】其家【jiā】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590

第五条  学校地【dì】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dōng】荆【jīng】街马影河大道66号(邮政编【biān】码【mǎ】:43009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武【wǔ】汉铁路桥梁【liáng】职【zhí】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xué】校【xiào】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wěi】记和分管校领【lǐng】导【dǎo】任副组【zǔ】长,职能部门【mén】为成员【yuán】。主要职责是【shì】:全【quán】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jiū】招生政策【cè】,确定【dìng】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fāng】案,决【jué】定单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武汉铁【tiě】路桥【qiáo】梁职业学【xué】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zuò】及其【qí】相【xiàng】关工作的常设【shè】机构,具【jù】体负【fù】责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xué】院【yuàn】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纪委综合室对高职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dì】十一条2024年学校设置高职单独【dú】招生专【zhuān】业1个,总计划【huá】150人,具体分【fèn】专【zhuān】业计划等情况详见【jiàn】下表。

2024年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备注: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zhí】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zhí】单独考试【shì】招生工作的通知》(鄂【è】教职成函【hán】〔2024〕2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sān】条  3月30日【rì】14:00--17:00,所有志愿填报我【wǒ】校并通过【guò】审核的考生【shēng】到我校【xiào】招【zhāo】生处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技师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处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tiáo】 此【cǐ】次高职单招招生【shēng】考试采取“文化【huà】素质+职业技能测试【shì】”的【de】模式,考试时间为【wéi】9-21(其中文化素质测【cè】试时间【jiān】为9:9-21:00,职业技能测【cè】试时间为14:9-21:00)。各专业考试方式具【jù】体见【jiàn】下【xià】表。

2024年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第十五条【tiáo】  考试计【jì】分综合成绩【jì】=文化【huà】素质成绩+职业【yè】技能【néng】测试成绩,其【qí】中文化【huà】素质满【mǎn】分 200 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yīng】语40分),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150分,心理测【cè】试50分)。合计总分400分【fèn】。

第十六条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对应【yīng】或相近专业【yè】时,可在专【zhuān】业技能测试部【bù】分加【jiā】分(技师证书【shū】加80分,高级工证书【shū】加50分,中级【jí】工证书加30分,直至该项【xiàng】满分【fèn】为止)。心理【lǐ】测试按照【zhào】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yù】部和湖【hú】北省教【jiāo】育厅的要求,综合【hé】考【kǎo】虑【lǜ】招生计划、专业培养【yǎng】要【yào】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cóng】高分到低【dī】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xiàng】同的考生,先按照文化成【chéng】绩总分排【pái】序;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cì】排序,如还相同【tóng】,按职【zhí】业技能【néng】测试中的项目依次排序。另外,对于心理测试低于20分的【de】考【kǎo】生将不予【yǔ】录取。对【duì】各专【zhuān】业【yè】志愿投档【dàng】实【shí】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第十八条9-21前学校完成拟录取【qǔ】工作,并将拟【nǐ】录取考生名【míng】单在学校招【zhāo】生信息网公【gōng】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qǔ】名单报省【shěng】招【zhāo】办并办【bàn】理录取手续【xù】。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cān】加今年【nián】后续普【pǔ】通高校招【zhāo】生统【tǒng】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jīng】神【shén】,我【wǒ】校收【shōu】费标准如下【xià】表。

2024年武汉铁路桥梁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注:本次单【dān】招考【kǎo】试收取报名费200元/生,在【zài】考生领取准【zhǔn】考证【zhèng】时收取。学生入校【xiào】后,住宿费【fèi】、书本费等【děng】其他费用参照其他在校生【shēng】收取。

第【dì】二十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kě】享【xiǎng】受【shòu】我省及国【guó】家相关【guān】资【zī】助政策。家【jiā】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shēng】源地【dì】信用助学贷款;入【rù】学以后【hòu】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可按照政策实行学费减免,其他奖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yī】条  高职【zhí】单招【zhāo】录取的【de】考生,各项要求与普【pǔ】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qǔ】的【de】考【kǎo】生【shēng】一致【zhì】,需全日制在【zài】校就读,并享受同等待遇。学【xué】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xué】校【xiào】进行学历电【diàn】子注【zhù】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jiāo】育全【quán】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èr】十二条高职单独【dú】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xíng】,此次录取【qǔ】的学生【shēng】不得【dé】转学或转专业,特【tè】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可【kě】按规定在本【běn】校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wéi】内【nèi】转【zhuǎn】换。

第二【èr】十三条学校【xiào】纪委综【zōng】合室对本次高职【zhí】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chéng】监督,严格按照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的招【zhāo】生方案【àn】进行,接受社【shè】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zhāo】生考试、录取工作公【gōng】平【píng】、公开、公正。监督举报电【diàn】话:027-84597435。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tuō】任何机构和个人办【bàn】理【lǐ】招生相关事宜【yí】,没有任【rèn】何派出机【jī】构和招生代理,也没有【yǒu】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bān】、培训【xùn】班,请考生和家长谨【jǐn】防上【shàng】当。对以武汉铁路桥梁职【zhí】业学院名【míng】义进行非法招【zhāo】生宣传【chuán】、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huó】动的机构【gòu】或个人【rén】,学校保留依法【fǎ】追【zhuī】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tiáo】  学校以往有关单独招生【shēng】工作的要求、规定【dìng】如与【yǔ】本章程相【xiàng】冲突,以【yǐ】本【běn】章程为准;本【běn】章【zhāng】程若有与国家【jiā】有关政策不一【yī】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èr】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àn】上【shàng】级有关规定执行【háng】。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4850209,84280209,15972078239

网上咨询QQ群号:717746016

招【zhāo】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qlxyedu.com/

电子邮箱:bvc027@163.com

通信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荆街马影河大道66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二十【shí】八条  本章程由【yóu】武汉铁【tiě】路【lù】桥梁【liáng】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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