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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门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2024-9-21 15:09:28    发布:大学【xué】生【shēng】必备网      纠错

2024年荆门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de】是2024年【nián】荆门职业学院单招章【zhāng】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zhāo】生专【zhuān】业、招【zhāo】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荆门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4〕2号)要求,荆门职业学【xué】院【yuàn】决【jué】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职单独【dú】招【zhāo】生工作【zuò】。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顺【shùn】利进行【háng】,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yì】,维护【hù】好【hǎo】考试招【zhāo】生工作秩序,严格多样【yàng】化【huà】人才【cái】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和【hé】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shì】用于荆【jīng】门职业学【xué】院2024年高职单【dān】独招生工【gōng】作。

第二条  荆门职【zhí】业学院高职【zhí】单独招生工作贯彻【ch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zhì】体【tǐ】美劳全面考【kǎo】核、综合评价、择优【yōu】录取【qǔ】”的原则【zé】。

第三【sān】条  荆门职业【yè】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shòu】纪检监察部门【mén】、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jiā】长以及社【shè】会各【gè】界的【de】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荆门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571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邮政编码:448124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bā】条【tiáo】  荆门职业学院成【chéng】立招生工【gōng】作领导小【xiǎo】组,由学校党委记【jì】和【hé】院长任组长【zhǎng】,其【qí】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shēng】专【zhuān】业的【de】院系负责人任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zé】学校高职【zhí】单招工作,确定单招专业和计划,制定【dìng】单招考试实施【shī】方案,研究决定单招【zhāo】的【de】重大事【shì】宜【yí】。

第【dì】九条  荆门【mén】职业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shī】高职招生工作【zuò】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jī】构,具【jù】体【tǐ】负【fù】责荆【jīng】门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cháng】工作。

第【dì】十【shí】条  荆门职【zhí】业学院纪【jì】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招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tiáo】  2024年学校设置高【gāo】职单独招生【shēng】专【zhuān】业5个【gè】,总计划400人,具体分专【zhuān】业计划等情况【kuàng】详见下表【biǎo】。(注:招生对象为中职毕业生

2024年荆门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学【xué】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huá】,不【bú】超【chāo】计划录取.学【xué】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zài】省【shěng】教育厅【tīng】批准的【de】总计划内【nèi】进行调整。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tián】报【bào】工【gōng】作执行《省教育厅关【guān】于做好【hǎo】2024年高职单【dān】独考试招生工作【zuò】的【de】通知》(鄂教职【zhí】成函〔2024〕X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9-21,所有志【zhì】愿填报【bào】我校【xiào】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wǒ】校财务缴费后,持缴费【fèi】凭【píng】证到招办领取准考证。已取得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章   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shí】四条  此次高【gāo】职单【dān】招招生考【kǎo】试采取“文化素质【zhì】+职业技能【néng】测【cè】试”的模【mó】式,考试时间为9-21(其【qí】中文【wén】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午9:9-21:30,专业技能测试时间【jiān】为下午13:9-21:00)。各专【zhuān】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xià】表。

2024年荆门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第十五条  考试【shì】计分综【zōng】合成绩【jì】=文化素质【zhì】成绩+专业技能测【cè】试成绩【jì】,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fèn】(考试【shì】科目包括语【yǔ】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专【zhuān】业技能测试满分【fèn】200分【fèn】(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néng】项【xiàng】目实践【jiàn】操作200分【fèn】)。合计总分400分【fèn】。

第十六条  对【duì】取得【dé】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zhí】毕业生,报考【kǎo】对【duì】应或相近【jìn】专业时,可在职业技能【néng】部分加分(技师【shī】证书加【jiā】80分,高级【jí】工证书加50分,中级工证书加30分,直至【zhì】该项满【mǎn】分【fèn】为止【zhǐ】)。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běi】省教育厅的【de】要【yào】求,综合考虑招生计【jì】划、专业培【péi】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àn】专业【yè】划【huá】分各专【zhuān】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yōu】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jì】总分【fèn】排序,若文【wén】化【huà】成绩总分【fèn】相同,再【zài】按语文【wén】、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xù】,如还相【xiàng】同,按职业【yè】技能测试中【zhōng】的项目依次排序。对各专业志【zhì】愿投【tóu】档【dàng】实行平行志愿投【tóu】档【dàng】规则。若出现某【mǒu】专【zhuān】业第一志愿生源不【bú】足时,结合考生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yuàn】,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若文【wén】化成【chéng】绩总【zǒng】分相同,再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pái】序,从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lù】取【qǔ】。

第【dì】十八【bā】条【tiáo】  9-21前学校完【wán】成拟【nǐ】录取工【gōng】作【zuò】,并【bìng】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xué】校【xiào】招生信息网公示,公【gōng】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nǐ】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shǒu】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cān】加今年后续【xù】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dì】十九条【tiáo】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shōu】费标准【zhǔn】如下表。

2024年荆门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注:本【běn】次单【dān】招【zhāo】考试收取报名费200元/生,在【zài】考生【shēng】领取准考证时收取。学生入【rù】校后,住【zhù】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qí】它在校【xiào】生收【shōu】取。

第二【èr】十条【tiáo】  符合条件的学【xué】生均可享【xiǎng】受【shòu】我省及【jí】国家相关资助【zhù】政策【c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shēng】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yòng】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qǐng】国家【jiā】助学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tiáo】  高【gāo】职单招【zhāo】录取的考生,各项要求与普通高考【kǎo】、技【jì】能【néng】高【gāo】考【kǎo】录取的考生一致,需全日制在校就【jiù】读,并享受【shòu】同等待【dài】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chéng】绩合格【gé】,达到学【xué】校毕【bì】业【yè】要求【qiú】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zǐ】注【zhù】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zhì】专科【kē】毕业证书【shū】。

第二十二条  高【gāo】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lèi】型,此次录取的学【xué】生不得转学【xué】或转专【zhuān】业【yè】,特殊情况确【què】需转专【zhuān】业【yè】的,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nián】高职单招【zhāo】专业范围内转【zhuǎn】换【huàn】。

第二十【shí】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cì】高【gāo】职单独招生考试、录取【qǔ】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zhào】向【xiàng】社会公【gōng】布的招生【shēng】方【fāng】案【àn】进行,接受社会【huì】的监【jiān】督,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gōng】开【kāi】、公【gōng】正。监督举报电【diàn】话:0724-6075226。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rèn】何机构【gòu】和个人办理【lǐ】招生【shēng】相关事【shì】宜【yí】,没有任何派出【chū】机【jī】构和招生【shēng】代理,也没有举办【bàn】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xùn】班,请考【kǎo】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荆【jīng】门职业学院名义进【jìn】行非法招生宣【xuān】传、举办【bàn】考前培训班等活【huó】动的机构或个人【rén】,学校保留【liú】依法追究其责任【rèn】的权利。

第二十五【wǔ】条  学校以【yǐ】往有【yǒu】关【guān】单独招生工作的要【yào】求、规【guī】定如与【yǔ】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zhèng】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jí】有关【guān】政【zhèng】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jìn】事宜,按【àn】上级有关规【guī】定【dìng】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24-6075203

学院网址:http://jmvc.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jmvc.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邮政编码:448124

第【dì】二十【shí】八条  本章程由荆门【mén】职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