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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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策依据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gēn】据【jù】《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rén】民【mín】共和国高等教【jiāo】育法》及教育【yù】部、北京市教【jiāo】育【yù】委【wěi】员会【huì】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zhí】业技术【shù】学院(以下简称“学校【xiào】”)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全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代码:12564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及证书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大学城)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严格贯彻落实国【guó】家【jiā】教育【yù】方针,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tòu】明的原【yuán】则【zé】,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jì】检监察部门、考生、家【jiā】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xué】校根据【jù】教育部有关规定【dìng】,成立了由校【xiào】长担【dān】任组长的【de】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全面贯彻执【zhí】行教育部和【hé】北京市【shì】教育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xiào】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zhāo】生【shēng】章程、招生战【zhàn】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hé】调整专【zhuān】业招生计划,协调处理【lǐ】招生工作中的【de】重【chóng】大事【shì】项【xiàng】。
第七条 实施机构
招生就业办【bàn】公室是【shì】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shī】机构【gòu】,在学校招生工作【zu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校的【de】招生战略【luè】和政策,编制招生计【jì】划【huá】,组织【zhī】招生宣【xuān】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cháng】事务。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合规法务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与监察。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按【àn】照北京市教【jiāo】育委员会核准的年【nián】度招【zhāo】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xué】校的【de】办学条件,编【biān】制并【bìng】报送招生【shēng】来源计【jì】划。招【zhāo】生计【jì】划以各省、市、自治区【qū】招【zhāo】考部门【mén】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招生计【jì】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guī】定的“学校负【fù】责,招【zhāo】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yán】格【gé】遵守教【jiāo】育部【bù】、北【běi】京【jīng】教育考试【shì】院【yuàn】有【yǒu】关招生录取的【de】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yōu】录取。
1、学【xué】校【xiào】录取批【pī】次【cì】及投档【dàng】比例【lì】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mén】公布为准。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
3、平行志愿,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de】专业【yè】,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zhì】愿,录取方式相同。顺序志愿,一志愿【yuàn】未【wèi】完成【chéng】计划的,学校接【jiē】受二志愿考生并依【yī】次【cì】类【lèi】推,直至【zhì】完成【chéng】招生计划。
4、往届生录取同样遵照以上录取规则。
5、学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
6、实行高考改革省【shěng】份,招【zhāo】生录取规则按【àn】照【zhào】相【xiàng】关【guān】省份招生主管部【bù】门确定的投档【dàng】录取规定执行,按考生统考成绩【jì】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jí】加试【shì】要求。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各专业录取无外语语种限制。
2、学校【xiào】录取考生的体检【jiǎn】标准按照【zhào】《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shēng】体检【jiǎn】工作指导意见》和【hé】《教育部办公【gōng】厅卫生部【bù】办公【gōng】厅关于普【pǔ】通高等学院招生学【xué】生入学【xué】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tōng】知》的有关【guān】规定执【zhí】行。
3、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kāng】,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和《普【pǔ】通高【gāo】等学【xué】校招生学生【shēng】入【rù】学身体检查【chá】取消乙肝项目检测【cè】有关问题的通【tōng】知》以及【jí】我校对考生身体状况【kuàng】的补充规【guī】定:
(1)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报考;
(4)身体裸露处不能有明显纹身;
(5)无心理、精神疾病,无癫痫病史。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学年) |
1 | 510203 | 软件技术 | 19800 |
2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9800 |
3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19800 |
4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19800 |
5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19800 |
6 | 560105 | 数字出版 | 19800 |
7 | 560215 | 传播与策划 | 19800 |
8 | 520201 | 护理 | 19800 |
9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19800 |
10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19800 |
11 | 540201 | 餐饮智能管理 | 19800 |
住宿费 368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zuò】坚持以学【xué】生为本【běn】,打造精准的资助【zhù】工作体系,提供包【bāo】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shì】的经济资助【zhù】,重点将资助与育人相结【jié】合【hé】,为【wéi】学校资助对象【xiàng】的【de】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和【hé】国家助学金【jīn】;学【xué】校【xiào】另设【shè】有方正奖学金、学校特等奖学金【jīn】、学校一等奖学金、学【xué】校二【èr】等奖学金、学校【xiào】三等奖【jiǎng】学金、优秀【xiù】学生【shēng】干部奖学金、学校突出贡献【xiàn】奖、优秀实习生等多种类型的学生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考生需持录取通知【zhī】书按照规定时间来学校【xiào】办理报【bào】到手续,逾期【qī】两【liǎng】周未【wèi】报到且【qiě】未向学校提【tí】交请假【jiǎ】申请者,将【jiāng】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shēng】入【rù】学【xué】后【hòu】,学校将按【àn】照相关规定对新【xīn】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fā】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shēng】,将取消其入【rù】学资格。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zhāo】生【shēng】咨询热线:010-62570808、010-62570807、010-62570567;
传真:010-62570561;
网址:https://www.pfc.edu.cn;
E-mail:zb@pfc.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570799。
第【dì】十六条 本章程适【shì】用于学校2024年招生工【gōng】作【zuò】,自公【gōng】布之日起【qǐ】生效执行,如遇教育部及【jí】各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zhěng】,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另【lìng】行公布。
第十七条 本【běn】章程由北京北大方正【zhèng】软件职【zhí】业【y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shì】负责解释【s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