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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2 16:37:52    发布:大学生【shēng】必备网【wǎng】

2024年山西能源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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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jìn】行【háng】,规【guī】范招生行为,提【tí】高生【shēng】源质量,维护考生【shēng】合法权【quán】益,根【gēn】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高等【děng】教育【yù】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hé】山西省【shěng】对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山西能源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51189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录取通知签发人:山西能源学院院长

第九条  学校【xiào】地址【zhǐ】: 山【shān】西省晋中【zhōng】市榆次区大学【xué】街63号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tiáo】  学院设立招【zhāo】生工作委【wěi】员会,全面负【fù】责学院招生工作【zuò】,制定招生政策、规则【zé】和确【què】定招生计划【huá】,决定【dìng】招【zhāo】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yī】条  学【xué】院【yuàn】招【zhāo】生工作接受【shòu】纪检监察【chá】机构、新闻媒体【tǐ】、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tiáo】  学院招生办【bàn】公室是组织和【hé】实【shí】施招生工作的【de】常设【shè】机构,设在教【jiāo】务部,具体负【fù】责学院招生的日常【cháng】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第十三【sān】条【tiáo】  学院招生规模【mó】由学院招生委员会【huì】研究决定。根据本【běn】校定位【wèi】、人才培养特【tè】色【sè】及其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和【hé】学院发展目标【biāo】等实际情况,统筹考【kǎo】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shēng】源情况、区域【yù】协【xié】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历【lì】年计【jì】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jì】划。学院执【zhí】行教育部和山【shān】西省教育【yù】厅核【hé】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分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划,招【zhāo】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gōng】布【bù】数【shù】据为准。

第十【shí】四【sì】条  学院【yuàn】招生【shēng】计划【huá】通过各省级招生主【zhǔ】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xíng】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投档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投【tóu】档比例:根据各省【shěng】(市、区)生源【yuán】情况【kuàng】确定投挡【dǎng】比例,原则【zé】上控制在招生计划【huá】的120%以【yǐ】内。

第十六条  我院根据“注重特【tè】色、专【zhuān】业平衡、分数优先,遵【zūn】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lù】取,即按照考生所在【zài】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fèn】排【pái】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jí】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tóng】时【shí】,按单科成绩依次【cì】由【yóu】高分到低分【fèn】择【zé】优【yōu】录【lù】取,单科成绩排【pái】序的科目顺【shùn】序是:理工类考【kǎo】生为数学、语文【wén】、理科综合、外语;文史类考生为语【yǔ】文、数学【xué】、文【wén】科综合【hé】、外语。

当考生【shēng】成绩【jì】无法满足【zú】其所填【tián】报【bào】的专业志愿时【shí】,如果考生【shēng】服从【cóng】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和考生的【de】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zhāo】生计【jì】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zhì】录【lù】满。对于不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的考生,做退档【dàng】处理。

第十七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先录【lù】取第一志愿的考生【shēng】,若【ruò】第一志愿【yuàn】不【bú】满【mǎn】时,可以录取第二志愿及其【qí】他志愿考生,不设【shè】志愿级【jí】差。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hé】改革【gé】的省【shěng】份,选考科【kē】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dì】、当【dāng】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shí】九条【tiáo】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kǎo】生【shēng】,可【kě】按【àn】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招办【bàn】的规定加【jiā】分投挡,录取时【shí】承认加分。

第二十条  专【zhuān】升【shēng】本【běn】类考生按照山西【xī】省高等学校招生【shēng】委员会确定的专业类【lèi】别和专【zhuān】业分数线从高到低分类录取。

第六章  外语语种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外语【yǔ】语种【zhǒng】要求:我【wǒ】院外【wài】语公共课只开【kāi】设英语教学,非【fēi】英语语种【zhǒng】的【de】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进行入学体检,体【tǐ】检要求【qiú】执行【háng】教育部统【tǒng】一印【yìn】发的《普通高等院校【xiào】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zhǐ】导意见【jiàn】》。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zài】规定学习年【nián】限【xiàn】内,修【xiū】完教育教学【xué】计划规定内容,成【chéng】绩【jì】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yè】证书;符合学位授【shòu】予【yǔ】条件【jiàn】的,学院颁发【fā】学位证【zhèng】书。

第八章  收【shōu】费标准与家庭经济困【kùn】难【nán】学生资助政【zhèng】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gé】委【wěi】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xī】省教【jiāo】育厅关于【yú】调【diào】整公办普【pǔ】通高校本科【kē】学【xué】费标准的通【tōng】知》规定执行,(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

第【dì】二十【shí】五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jīn】、助【zhù】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临时困难补助、退【tuì】役【yì】士兵教育资助等资助【zhù】措【cuò】施。在新生【shēng】入学报到时【shí】开通“绿色【sè】通道”,保证家庭经【jīng】济困难的学【xué】生顺利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hái】可以申【shēn】请国家【jiā】助学贷款【kuǎn】或参【cān】加学【xué】院【yuàn】提【tí】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六【liù】条  凡【fán】符合资助条件或学院【yuàn】认定的家庭经【jīng】济【jì】困难的【de】学生,均可提【tí】交资助申请,由学院三级机制(班级、系【xì】院、学【xué】院【yuàn】)审核后确定资助名单【dān】并【bìng】给与资助。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2024年各招【zhāo】生【shēng】专业办【bàn】学地【dì】址均在山西省晋中市【shì】榆次区大学街63号。

第二【èr】十八条【tiáo】  招生【shēng】录取【qǔ】结果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和学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dēng】陆各地招生管理【lǐ】部门网【wǎng】站和【hé】山西能源学【xué】院官【guān】网查询。

学院网址: https://www.sxie.edu.cn

咨询电话:0351—3175660

电子邮箱:zsyjygzb@sxi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