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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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jù】《中华【huá】人民共和【hé】国【guó】教育法》、《中【zhōng】华人民【mín】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lǜ】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pǔ】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guān】规定【dìng】,为了规范招生【shēng】工作【zuò】和【hé】维护考【kǎo】生【shēng】合法权益【yì】,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2、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yōu】录取。
3、朔州师【shī】范高等【děng】专科学校招生工【gōng】作主动【dòng】接受纪检监察【ch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shè】会各界的监【jiān】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4462
2、学校名称: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三、学校地址
山西省朔州市朔【shuò】城区【qū】长宁东街85号【hào】 邮编【biān】:036000
四、咨询方式
电话:0349-8809888(传真) 8809222
学校【xiào】网址【zhǐ】:http://www.shuozhou.gov.cn/ztjs/szszz/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shī】方案(试行【háng】)”精神【shén】,结【jié】合学校的“十四五”发【fā】展规划、往年招【zhāo】生情【qíng】况、办学条【tiáo】件、发【fā】展定位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què】定【dìng】学【xué】校各类招生计划【huá】编制办法。学【xué】校执【zhí】行教育部【bù】和山【shān】西【xī】省教【jiāo】育【yù】厅核准备案的【de】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2、身体【tǐ】健康状【zhuàng】况要求:按【àn】照【zhào】国家【ji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hé】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tǐ】检工作【zuò】指导【dǎo】意见》执行。
六、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生【shēng】源情况确【què】定【dìng】提档比例【lì】,一般【bān】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zhào】考生【shēng】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
2、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3、专业安排办法:录取专业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艺术类专【zhuān】业执【zhí】行考生所【suǒ】在【zài】省【shěng】的投档录取【qǔ】规则,分数相同【tóng】按语文、数学、英语【yǔ】排序,由高到低录取。
(二)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huá】,坚持德智【zhì】体全面考【kǎo】核、择优录取和【hé】公【gōng】平、公【gōng】正【zhèng】、公开的原【yuán】则。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4、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yè】,在划定的录【lù】取【qǔ】最【zuì】低【dī】控【kòng】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chéng】绩由【yóu】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按志愿、按分数由高【gāo】到低择优录【lù】取【qǔ】。
七、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校严【yán】格执行【háng】省物价局、省【shěng】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diào】整2000年高【gāo】等学【xué】校学生收【shōu】费标【biāo】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省【shěng】物价局、省教【jiāo】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děng】学校和中等【děng】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de】通知【zhī】》(晋价费【fèi】字[2002]250号【hào】)等文件精【jīng】神。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年 | 学制 | 备注 |
570102 | 学前教育 | 2600 | 3 | |
570103 | 小学教育 | 2600 | 3 | |
570104 | 小学语文教育 | 2600 | 3 | |
570105 | 小学数学教育 | 2800 | 3 | |
570106 | 小学英语教育 | 4000 | 3 | |
570107 | 小学科学教育 | 2800 | 3 | |
570108 | 音乐教育 | 5000 | 3 | |
570109 | 美术教育 | 5000 | 3 | |
570110 | 体育教育 | 3000 | 3 | |
570112 | 舞蹈教育 | 5000 | 3 | |
570115 | 现代教育技术 | 2800 | 3 | |
540101 | 旅游管理 | 2600 | 3 | |
550101 | 艺术设计 | 5000 | 3 | |
570202 | 应用英语 | 4000 | 3 | |
590401 | 现代文秘 | 2600 | 3 | |
550201 | 音乐表演 | 5000 | 3 | |
550122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5000 | 3 | |
520803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3000 | 3 | |
520804 | 心理咨询 | 4000 | 3 | |
550202 | 舞蹈表演 | 5000 | 3 |
八、证书颁发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fā】国【guó】家承认并经教育【yù】部网【wǎng】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朔州师范高【gāo】等【děng】专【zhuān】科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助学措施
1、被录取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学校设有一定数【shù】量的【de】勤工助【zhù】学岗位以帮助家庭【tíng】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本章程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