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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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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fǎ】》《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等【děng】法【fǎ】律【lǜ】法规以及【jí】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nián】普通高等教育的【de】专科层【céng】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xiào】地址:吉林省延边【biān】朝鲜【xiān】族自治州龙井市智新【xīn】镇龙【lóng】池村委会学府【fǔ】路739号【hào】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金融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朝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应用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应用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800元;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2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shēng】完成培【péi】养方案要【yào】求的教学内容【róng】,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guó】家助学金、国家【jiā】助学贷款、服【fú】兵役高等【děng】学校学【xué】生国【guó】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以下资助项目:

1、学校奖学金

2、困难补助

3、社会团体捐助

4、个人捐赠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xué】前,家庭【tíng】经济【jì】困难学生可在【zài】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jí】教育部门申【shēn】请办理生源地信【xìn】用【yòng】助学贷款。

入学后【hòu】,家庭经济困难【nán】学生向学校提【tí】出申请,由【yóu】高校资助部门根【gēn】据学生具体情【qíng】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gěi】予资【zī】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

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bù】、国【guó】家卫生健康委【wěi】员【yuán】会【huì】、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de】《普通【tōng】高【gāo】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级【jí】招生考【kǎo】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hán】省级招生【shēng】考试机构确认【rèn】的【de】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tóu】档的【de】批次,调档【dàng】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yǐ】内。录【lù】取时,视【shì】各【gè】省(市、区)生源【yuán】质量等情况【kuàng】可对招生计划进【jìn】行适当调整。

2.对于实行顺【shùn】序志愿的省(市、区【qū】),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kǎo】生【shēng】,当第一【yī】志【zhì】愿【yuàn】上【shàng】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dāng】地的招生计划【huá】数【shù】时【shí】,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zhì】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shí】,可以接收【shōu】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shēng】。

3.照顾加分【fèn】项。对【duì】享【xiǎng】受政策性加分或【huò】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zhāo】生考试机构的规定【dìng】投档【dàng】。

4.专业录取:进档考生【shēng】,均满足考生第【dì】一专业志愿,按照【zhào】考生的投档分【fèn】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yǒu】特殊要求的【de】省份,按【àn】该省录取原则进行专业【yè】录取,无专业【yè】分数级差要【yào】求【qiú】。优【yōu】先级别,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按单【dān】科【kē】顺【shùn】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pái】序。文科类以语文【wén】、外语、文综、数【shù】学【xué】为顺【shùn】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wài】语、理综、语文【wén】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江苏省等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二)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

1.学【xué】校【xiào】根【gēn】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háng】录【lù】取。进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shí】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jì】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qǔ】实【shí】考分高的考生。

2.考【kǎo】生等【děng】效分数【shù】相同时优【yōu】先级别【bié】: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专业综合、语文【wén】、外语、数学为【wéi】顺序,科【kē】目成绩高者【zhě】优先录取。

3.照顾加【jiā】分项【xiàng】。对享【xiǎng】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fèn】投档的考生,按吉林【lín】省教育考试院【yuàn】的相关【guān】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htedu.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龙井市学府路739号

联系电话:0433-5033999

联系人:黄老师 唐老师

第【dì】十五条本【běn】章程未尽事【shì】宜,按照国家招生【shēng】及生源地【dì】招生主管部门政【zhèng】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