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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10:50:49    发【fā】布:大学生必【bì】备网

20234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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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háng】,根据《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教【jiāo】育法》《中【zhōng】华【huá】人民共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èr】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zhuān】科【kē】)招【zhāo】生工作。

第三【sān】条 学校全称:哈【hā】尔【ěr】滨应用职业技术【shù】学院,国标【biāo】代码:14055。

第四条【tiáo】 办学类型、层次及学制:民办普通高等【děng】职业院【yuàn】校(专科)、学制【zhì】为三【sān】年【nián】。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qiú】的,颁【bān】发教育【yù】部电子注【zhù】册普通高【gāo】等教育高职(专科【kē】)毕业证

第【dì】六条 办【bàn】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shì】道里区机场路【lù】99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zé】指【zhǐ】导全日制【zhì】高【gāo】职(专科)招生各项【xiàng】工【gōng】作。下设招生办【bàn】公室【shì】,负责招生【shēng】日常工作【zuò】。

第八【bā】条 学【xué】院【yuàn】纪检部门负责【zé】监督【dū】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shí】,维护广【guǎng】大考生和【hé】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学【xué】院不委托任何【hé】中介机构或个人【rén】私【sī】自从事招生【shēng】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shí】条 学院2024年【nián】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hé】准的分省分【fèn】专业招【zhāo】生【shēng】计【jì】划执行。具体招【zhāo】生【shēng】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bù】门公开发布【bù】的【de】信息【xī】为准。

第十【shí】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的招生政策【cè】,坚持“公平、公【gōng】正、公【gōng】开”的原则,择优【yōu】录取【qǔ】。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qǔ】。若考生【shēng】投档分数相同【tóng】时,按照各【gè】省【shěng】(自【zì】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成绩排序【xù】规则进行录取。若【ruò】无成绩排序规则【zé】,非高考改革省份理工类考【kǎo】生依【yī】次【cì】按数【shù】学、外语【yǔ】、语【yǔ】文、理科综合成绩【jì】优先的【de】原则进行录【lù】取,文史类【lèi】考生依次【cì】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优【yōu】先的原则进【jìn】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àn】数学、语文、外【wài】语【yǔ】成绩【jì】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qǔ】原则【zé】:按投档成【chéng】绩从高【gāo】分到低分【fèn】,择优录取。若考生【shēng】投档分数相同时,按【àn】照各省(自治区、直【zhí】辖市)确【què】定的成绩排序规则【zé】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zé】,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rú】专业课【kè】成绩【jì】相同,按文【wén】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pái】序录取【qǔ】;如【rú】仍相同,依【yī】次按语文【wén】、数学、外语单科成绩【jì】优先【xiān】的原【yuán】则进行录取。

3、各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语种不限。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duì】享受加【jiā】分政策【cè】的【de】考生【shēng】,执【zhí】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qū】、直辖市)的相关政【zhèng】策规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学院【yuàn】招【zhāo】生计划按【àn】照黑龙【lóng】江省教育【yù】厅核准【zhǔn】的【de】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具体招生【shēng】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shěng】级招【zhāo】生管理部门公开发【fā】布的信【xìn】息为准。

第十三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děng】多项【xiàng】奖学金【jīn】,奖励品【pǐn】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还协【xié】助家庭经【jīng】济困难学生办【bàn】理【lǐ】在【zài】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xìn】用助【zhù】学贷款【kuǎn】或入学后申请【qǐng】办【bàn】理校园地国家助【zhù】学【xué】贷款。

第【dì】十五【wǔ】条 本章程将根据【jù】教育【yù】部、生【shēng】源地省【shěng】级【jí】招生【shēng】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diào】整进行修订。本【běn】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xiàng】抵触,以【yǐ】国【guó】家法【fǎ】律、法规和上级【jí】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běn】章程【chéng】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应【yīng】用【yòng】职【zhí】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十【shí】七条 咨【zī】询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

第十【shí】八条 学院网【wǎng】址:http://www.hyyz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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