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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0:52:15    发【fā】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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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32

三、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的【de】发【fā】放按教育部文【wén】件的规定【dìng】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gé】者,颁发【fā】国家【jiā】电子注册的【de】专科毕业证书。

八、院校性质: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学校

九、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招生工作的通【tōng】知》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凡遵守宪【xiàn】法【fǎ】和【hé】法【fǎ】律,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的【de】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公民均可参加报名。

十、招生专业:学院【yuàn】2024年面向全【quán】国18个省招【zhāo】生,招生计划详见学院【yuàn】网【wǎng】站2024年分省【shěng】分专业招生【shēng】计划表。

招生专业:学【xué】前教【jiāo】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tuō】育服务【wù】与【yǔ】管理【lǐ】、工程测【cè】量【liàng】技【jì】术、煤矿智【zhì】能开采技【jì】术【shù】、工【gōng】程地质勘【kān】查、应用【yòng】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高【gāo】速铁【tiě】路客运服务、大数据与财务管【guǎn】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guǎn】理、空中乘【chéng】务、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机械制【zhì】造及自【zì】动化、数字化【huà】设计与制造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shù】、电【diàn】子竞技运【yùn】动与管理、人工智能技【jì】术应用、安全【quán】技术与管理【lǐ】(学【xué】院招生计划【huá】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rén】数,以生源【yuán】所在省【shěng】级招生管理【lǐ】部【bù】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wéi】准。)。

十一、普通类录取原则:

1我【wǒ】校【xiào】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shēng】工作的【de】通知》,以及各省教【jiāo】育【yù】厅、各省【shěng】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gōng】正、公开的【de】原则,综合【hé】衡量德【dé】、智、体,分专业录取时实行【háng】“分数优先,遵循【xún】志愿”原则,综合评价,择【zé】优录【lù】取【qǔ】,同等分数按语、数、外顺【shùn】序从高分到低分【fèn】录取。

2、对考【kǎo】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gōng】作指导意见》及有【yǒu】关补【bǔ】充【chōng】规定执行【háng】。

3、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qǔ】方式进行。录【lù】取时【shí】,按考生所报第一【yī】专【zhuān】业优先录【lù】取,当每【měi】个专业录【lù】满时【shí】,按志【zhì】愿顺序从高分到【dào】低分【fèn】调剂专业进行录取。

4、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5、学院所有专业没有男女比例要求,所有考生均可报考所有专业。

十二、体育类考生录取原则:

1、严格【gé】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cè】和【hé】各省、市【shì】、自治区【qū】招【zhāo】生部门的规定,本【běn】着公【gōng】开、公平【píng】、公正和德智【zhì】体全面衡【héng】量的【de】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院【yuàn】根据分【fèn】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shēng】。体育类【lèi】录取规则为专科课(术科)成【chéng】绩【jì】达到考生所在【zài】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最【zuì】低控制【zhì】线【xiàn】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qǔ】。

3、学院执行各有关省、市、自【zì】治区的照顾加【jiā】分政策。在【zài】分数相【xiàng】同【tóng】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xué】生干【gàn】部以及在文、体特长方面综【zōng】合【hé】素质【zhì】好的考生【shēng】。

十三、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yìn】发《黑龙江省高职【zhí】与本科应用【yòng】型人才贯通【tōng】培【péi】养试点工【gōng】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tōng】知》(黑教职函〔2021〕44号)和《省教育【yù】厅关于黑【hēi】龙江省高【gāo】职与【yǔ】本科应用型【xíng】人才贯通培【péi】养试点工【gōng】作补充通知》(黑教职函〔2022〕61号)要求(以【yǐ】下简称“高【gāo】本贯通【tōng】”试点【diǎn】),“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duì】象为【wéi】省内当年参加普【pǔ】通高考考生,以高职【zhí】(专【zhuān】科【kē】)层次录取,经转段考【kǎo】核合【hé】格后,以【yǐ】专升本形式录取【qǔ】到【dào】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学校继【jì】续开展“高本贯通”试【shì】点工作。试点专业为煤【méi】矿智能开【kāi】采【cǎi】技术【shù】专业(专【zhuān】科【kē】)对接黑龙江工业【yè】学院采矿工程【chéng】专业(本科)。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yù】厅公布为【wéi】准。

2、“高本贯通【tōng】”试【shì】点录取批次为高职【zhí】提前批【pī】次,录取学【xué】生前三年在黑【hēi】龙江能源职【zhí】业学院培养,后两年在黑龙【lóng】江工业学院【yuàn】培养。

3、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按【àn】照黑龙江【jiāng】能源职【zhí】业学院收【shōu】费【fèi】标准收取,后【hòu】两年学【xué】费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收费标【biāo】准收取。

4、“高本贯通”试点【diǎn】录取学生考【kǎo】核转段由黑龙【lóng】江工【gōng】业学院和黑龙江能源职【zhí】业学院共同制定考【kǎo】核标准和考核办【bàn】法。考核由黑龙江工业学院牵【qiān】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zài】第3学年【nián】春季学【xué】期办【bàn】理“专升本”录取手【shǒu】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qiū】季学期进入【rù】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de】学【xué】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péi】养,进入本校相同【tóng】专【zhuān】业按专科【kē】毕业标准【zhǔn】继续完【wán】成学【xué】业;考核【hé】合格的学生若自【zì】愿退出【chū】“高本贯通”培养【yǎng】计划,在【zài】原【yuán】专业按【àn】照【zhào】专科毕业【yè】要求继续学业。

5、“高本贯通【tōng】”试点录【lù】取学生前三年为专【zhuān】科学籍【jí】,由黑龙【lóng】江能【néng】源职业学院按照规定【dìng】进行学籍管理。已【yǐ】通过【guò】转【zhuǎn】段考核的学生【shēng】,以专升本形式进入黑【hēi】龙江工业【yè】学院后【hòu】转为本【běn】科学籍,由黑龙江工业学院按照【zhào】规定进【jìn】行学籍【jí】管理【lǐ】。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zhuǎn】专业。

6、“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dìng】学习年【nián】限内,完成前三年【nián】专业教学计划规定【dìng】课程【chéng】、考【kǎo】试成绩【jì】合格,达到【dào】毕业要求的【de】,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zhuǎn】段进入本科学习【xí】的【de】学生在规【guī】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liǎng】年【nián】教学计划规定课【kè】程【chéng】、考试成绩合格,达【dá】到【dào】学校【xiào】毕业要求的,颁【bān】发【fā】普通高等学【xué】校“专【zhuān】升本起点【diǎn】”本科毕业证书。符【fú】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7、“高本贯通【tōng】”试【shì】点其【qí】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běn】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yǎng】试点【diǎn】工作【zuò】实施方【fāng】案(试行)》执行。

十四、学费标准:本学院工程测量技术、煤矿智能【néng】开采技【jì】术、工程地质【zhì】勘查、安全【quán】技术与管【guǎn】理专业学费【fèi】标准为每年5500元【yuán】,其【qí】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年6000元,宿费为每年800元。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根据教【jiāo】育部【bù】、黑龙江省教育厅【tīng】和我院相关【guān】规定,学院【yuàn】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jiā】励志奖学金等奖学【xué】金【jīn】政策【cè】;家【jiā】庭经济困【kùn】难学【xué】生可申【shēn】请国家助学金;学校【xiào】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jiān】免息的【de】生源【yuán】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rù】学后申【shēn】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六、纪律监督: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mén】全【quán】程监督并自【zì】觉接受教育厅和省招生考【kǎo】试院的督导和检查。对【duì】在【zài】录【lù】取工作中【zhōng】违反【fǎn】招生工作【zuò】程序和【hé】纪律、徇私【sī】舞【wǔ】弊的个人,根【gēn】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tīng】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处电话:0469-2610025

十七、联系方式及其他: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迎宾大道公立街1号

邮政编码:155100

咨询【xún】电话: 0469-2610888(兼传【chuán】真) 18246992242(李老师)

13079675558(常老师)

E-mail:hmzyzsb@163.com

网址:http://hljnyzy.org.cn/

本章程将【jiāng】根据教【jiāo】育部、生源【yuán】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dāng】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chéng】若与国家【jiā】法【fǎ】律、法规和【hé】上级有关政策相【xiàng】抵触【chù】,以【yǐ】国家法律、法【fǎ】规和上【shàng】级有关【guān】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