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jiā】整理的是2024年常德【dé】职业【yè】技术学【xué】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bàn】学类型【xíng】、办学层【céng】次、招【zhāo】生计划、报考【kǎo】条件、录取【qǔ】规则、收费标准、奖【jiǎng】助学【xué】金、学校地址等【děng】信息,以下是详【xiáng】细内容,希望对大家【jiā】有所帮助。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yī】条 根据《中华【huá】人【rén】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gòng】和国高【gāo】等教育法【fǎ】》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bù】有关规定,结【jié】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
主管部门:常德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常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shēng】工【gōng】作【zuò】遵循“公【gōng】平竞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cè】规【guī】定和纪律要求,严【yán】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dì】五条【tiáo】 学校简介: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是【shì】湖南省人【rén】民政府举【jǔ】办的【de】综合型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发轫于1905年在长【zhǎng】沙建立的湖南【nán】农业学堂【táng】。占地1070亩,全【quán】日【rì】制【zhì】在【zài】校生17000余人,在职在编【biān】教职工773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70人,高【gāo】级职称235人【rén】(正【zhèng】高职称57人)。设置教学教辅机构15个,建有2家附属医院,开办医药卫生、农林牧渔、机电信息、土【tǔ】木【mù】建筑等专业大类为主的高职专业26个。是教育【yù】部第二批现【xiàn】代学徒制【zhì】试点【diǎn】单【dān】位、湖南省【shěng】首批来华留学生招生单位、湖南省【shěng】“楚怡”高水【shuǐ】平高职学校和专【zhuān】业群建设单【dān】位、湖南省首批【pī】“楚怡工匠计划”(本科【kē】专业【yè】)试【shì】点院校、第一批全国职业院校【xiào】数字校园【yuán】建设试点院校【xiào】。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dì】七条 学校招【zhāo】生工作领导【dǎo】小【xiǎo】组负责研【yán】究本校招生规模、政策等【děng】事项,学院招生【shēng】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dì】八条 招【zhāo】生录【lù】取【qǔ】期间,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quán】程监【jiān】督检查,确保【bǎo】规【guī】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gé】执【zhí】行教育部和省教【jiāo】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lǜ】要求,学【xué】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rén】员进行合【hé】作,没【méi】有委托社会【huì】机【jī】构招【zhāo】生。凡是有社会机【jī】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shì】确保【bǎo】考生录【lù】取的,考生可第一时【shí】间【jiān】向教育主管部门【mén】反【fǎn】映【yìng】,遭【zāo】受【shòu】相关损【sǔn】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dì】十条 我【wǒ】校将【jiāng】严格执行招生【shēng】政策和招【zhāo】生纪律【lǜ】,对于招生违【wéi】规【guī】的【de】考生【shēng】及工作人员【yuán】,按《国家【jiā】教【jiāo】育考试【shì】违规处理办【bàn】法》(教育部令33号【hào】)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shēng】违规行【háng】为处理暂行办法【fǎ】》(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hé】规定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xiào】招【zhāo】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河北、山东、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2省【shěng】(市、区)招生,学【xué】院根据【jù】国【guó】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份【fèn】的历史【shǐ】招生数据、各专业综合情况等【děng】因素,确定分省(市【shì】、区)分专业招生计划【huá】。学院2024年分省(市【shì】、区)分【fèn】专【zhuān】业的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通【tōng】过各省(市【shì】、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或见学校招【zhāo】生简章。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 所在系 | 学制 | 学费标准 | 备注 |
护理 | 护理系 | 3 | 5460 | |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 护理系 | 3 | 5460 | |
助产 | 护理系 | 3 | 5460 | |
健康管理 | 护理系 | 3 | 5460 | |
临床医学 | 医学系 | 3 | 5460 |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系 | 3 | 5460 | |
预防医学 | 医学系 | 3 | 5460 | |
药学 | 药学系 | 3 | 5460 | |
中药学 | 药学系 | 3 | 5460 | |
药品生产技术 | 药学系 | 3 | 46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药学系 | 3 | 4600 |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建系 | 3 | 4600 | |
工程造价 | 土建系 | 3 | 460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土建系 | 3 | 750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7800 | |
软件技术 | 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 3 | 7800 | |
现代农业技术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000 | |
畜牧兽医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000 | |
园林技术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0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500 | |
电子商务 | 农业与经济系 | 3 | 3500 |
第十【shí】三【sān】条 学校招生专【zhuān】业无【wú】选科要求。护理专【zhuān】业,根据【jù】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男士一般在1.68m以上,女【nǚ】士一【yī】般在1.58m以上,请达不到条【tiáo】件的考生【shēng】慎重报考,避免后续【xù】就业【yè】困【kùn】难【nán】;助产专业,根据用人【rén】单位【wèi】招聘需求,一【yī】般只招女士,男生慎重选【xuǎn】择。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xiào】按考生类别分代码(分类或【huò】分专【zhuān】业组【zǔ】)录取。
第十五条【tiáo】 学校【xiào】根据各省(市、区)生源【yuán】情况确定【dìng】提【tí】档比例【lì】,提档【dàng】比例一般控【kòng】制在【zài】招生计划的102%以内。
第【d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rén】联合会颁布的【de】《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zhǐ】导【dǎo】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执行【háng】,临床医【yī】学、预【yù】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助【zhù】产等医【yī】卫类专业建议有肢体【tǐ】残疾和行动障碍的考生慎重报【bào】考;临床医学、医学检【jiǎn】验技术、预【yù】防医学、护【hù】理、助产、健康管理、药学、中【zhōng】药【yào】学、药品生产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等专【zhuān】业要【yào】求无色觉异常II度【dù】(俗称色盲)和轻度色觉异【yì】常【cháng】(俗【sú】称色弱);计算机【jī】网络技术、软【ruǎn】件【jiàn】技【jì】术等专业要【yào】求考生必【bì】须准确识别【bié】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zhōng】任【rèn】何一种【zhǒng】颜【yán】色;其它【tā】专业提【tí】出的具体标【biāo】准【zhǔn】以【yǐ】当年公布【bù】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备注说明为准。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zhèng】治【zhì】品德考核和身体健【jiàn】康【kāng】状况检查【chá】合【hé】格,符合学【xué】校提档要求的情况【kuàng】下,根【gēn】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qǔ】,即【jí】优先【xiān】满足【zú】考生的【de】第一专【zhuān】业志愿【yuàn】,若第一专业志愿【yuàn】不【bú】能满【mǎn】足,则分别按照【zhào】其第二、第【dì】三【sān】、第四【sì】、第五、第六【liù】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再不能满足专【zhuān】业计划,则对【duì】剩余服从调剂未录取考生按照【zhào】成绩高低依次调剂【jì】录取。进档考生投【tóu】档分相同【tóng】的情况【kuàng】下,考生位【wèi】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市、区)考试主管【guǎn】部门的规【guī】定执【zhí】行【háng】。按【àn】照湖南省【shěng】相关政策规定【dìng】,计划未满时可按志愿降分投档录取【qǔ】。对符合国家教育招生考【kǎo】试部门有关加(降)分政策的加(降)分【fèn】予以【yǐ】承认。考生一【yī】经录取,学院不【bú】得【dé】随意更改其专业。录取结束后不再【zài】退档。
第十【shí】八条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fèn】(降【jiàng】)分【fèn】后【hòu】的档【dàng】分成绩【jì】从高【gāo】到低排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xué】校转专【zhuān】业规定详见学院学籍管理网《常【cháng】德职业技术学【xué】院【yuàn】学生转【zhuǎn】专业【yè】管理办法【fǎ】》(http://www.cdzy.cn/jwc/xjgl.htm)
第二十条 学校的奖勤助贷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xiào】实行奖学金【jīn】制度,并【bìng】对年度【dù】优秀学生【shēng】、三好学【xué】生、优秀学生干【gàn】部及单【dān】项【xiàng】成绩突出者分层次给予奖励。学校现有奖学【xué】金主【zhǔ】要为四类:国家【jiā】奖【jiǎng】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院综合【hé】奖学金、院单项奖学金及特设奖学金。其中国家奖【jiǎng】学金为【wéi】8000元/生【shēng】·年,国家励志【zhì】奖【jiǎng】学金【jīn】为【wéi】5000元/生·年【nián】;院综合奖【jiǎng】学【xué】金特【tè】等、甲等【děng】、乙【yǐ】等【děng】、丙等分别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yuán】/生·年【nián】;院【yuàn】单项奖学金为500元【yuán】;特设【shè】奖学金主要由合作办学单位及院外单位提供,额度由数百元至【zhì】数千元【yuán】不等,一般每【měi】年【nián】度发【fā】放一次【cì】,如良才奖、益丰奖学金、九芝堂奖学金、正大奖学金、湘佳奖学金、美的【de】班奖学金等。
学校设有国【guó】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xué】金分为三档【dàng】:一等【děng】助【zhù】学金4400元/生·年【nián】、二等助学金3300元【yuán】/生·年、三等【děng】助【zhù】学金2200元/生【shēng】·年;学院助学【xué】金分为两【liǎng】档:甲等2000元【yuán】/生【shēng】·年、乙等【děng】1000元/生【shēng】·年。学校设学生资助管理【lǐ】中心,协【xié】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办理【lǐ】生源地助学【xué】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kùn】难的学【xué】生合【hé】理安排勤工俭学岗位【wèi】,帮助贫【pín】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qǔ】考生的思【sī】想【xiǎng】政治品德考核和【hé】身体健康状况【kuàng】检【jiǎn】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kǎo】试或对口招生考【kǎo】试时【shí】所【suǒ】采集的【de】信息,学【xué】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shí】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3个【gè】月内,按【àn】照【zhào】招生政【zhèng】策规定【dìng】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心【xīn】状况、录取【qǔ】手续及程序、录取【qǔ】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fù】查复【fù】核发现【xiàn】的【de】问题【tí】,学校将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xué】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mào】名【míng】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píng】台和学院官网【wǎng】向社会【huì】发布,对于各【gè】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zhāng】程【chéng】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de】招生章程为【wéi】准【zhǔn】。
第【dì】二【èr】十四条 本章程【chéng】适用于【yú】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qí】解【jiě】释权属于学校【xiào】招生工作【zuò】领【lǐng】导小组。如遇上级招【zhāo】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de】最新政【zhèng】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4253号
邮政编码:415000
招生咨询电话:0736-7280516
招生咨询邮箱:cdzyzsb@163.com
招【zhāo】生信息发【fā】布网址:http://www.cdzy.cn/zsb/
监督投诉电话:0736-728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