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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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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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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根【gēn】据《中华【huá】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育法【fǎ】》等相关法【fǎ】律和教育【yù】部【bù】、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dìng】,结合本校招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1.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码13910

3.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层次、办学性质、办学类型、证书类型

1.学校层次:专科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证类型: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jiān】持公平竞【jìng】争、公正选拔、公【gōng】开【kāi】透明【míng】的原【yuán】则,全面考核【hé】、综合【hé】评价、择优【yōu】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bù】门、考生【shēng】、家长及【jí】社会各【gè】界的监【jiān】督【dū】。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xué】校成立由相【xiàng】关校领导、有关职【zhí】能部门负【fù】责人和【hé】各系主任组成【chéng】的招生工作【zuò】委员会,负责【zé】贯彻【chè】执行国家【jiā】和北京市招生工作政策规定【dìng】,审议学院招生【shēng】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协【xié】调招生工作,研究和处【chù】理招生工【gōng】作中的重要事项,与上【shàng】级有【yǒu】关部【bù】门和【hé】单位协调解决招生工作【zuò】的重【chóng】大问题【tí】。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我校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派驻【zhù】纪检组和学校督导室作为招生监察机【jī】构,负责【zé】对招【zhāo】生工作【zuò】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制定【dìng】原则:招生计划【huá】的制定【dìng】应坚持“规模【mó】、质量、结构、效【xiào】益”协调发展的原则,由招【zhāo】生就【jiù】业处【chù】按【àn】照学校总体发展规划【huá】要求,结【jié】合各系【xì】部、相【xiàng】关职【zhí】能【néng】部门提出的建议【yì】和上一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科学分析、合理规划【huá】进行编制。

2.计划分配【pèi】:学校招生【shēng】就业处根据上级【jí】主【zhǔ】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jí】时制定【dìng】学校分【fèn】省、分专业来【lái】源计【jì】划【huá】。学校分省分专【zhuān】业招生计划是【shì】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yuán】、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制定。

3.公布【bù】途径:招生计划编制完【wán】成后,经学【xué】校招生工【gōng】作委员会审议,提请【qǐng】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报上【shàng】级【jí】教育行政主【zhǔ】管部【bù】门审核【hé】。审核通【tōng】过后由招生就业处负【fù】责向社会公【gōng】布。

4.投【tóu】档比例:学校【xiào】根据各省、市【shì】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dìng】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学校将根据报考的【de】生源状况【kuàng】在相【xiàng】应省【shěng】市适【shì】量调整专【zhuān】业【yè】间招生【shēng】计【jì】划。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学校根【gēn】据各省【shěng】、市【shì】招生【shēng】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diào】阅考生档案【àn】的比例【lì】。录取时【shí】学校将根据报【bào】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专业间招生计划【huá】。

2.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yuán】则进行录取,我校使用考生生【shēng】源省市投档成绩作为录【lù】取【qǔ】依据,按批次依照【zhào】投【tóu】档成【chéng】绩【jì】从高到低【dī】择优录取【qǔ】。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de】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qǔ】方式【shì】相同【tóng】。如【rú】遇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专业投档条件【jiàn】且计划不足时将按专【zhuān】业侧重不同比【bǐ】较语文、数学、外语【yǔ】科目的成绩【jì】,对与专业【yè】相关【guān】科目成绩高【gāo】者进行投档录取,单科【kē】成绩均【jun1】相同的同时投【tóu】档录【lù】取。

3.加分政策

按照各省、市、区【qū】高招办依据【jù】教育部相关规定制【zhì】定的【de】加分投档政策和规则,接受考【kǎo】生政策性【xìng】照【zhào】顾加分投档。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对于实【shí】行【háng】“选【xuǎn】考【kǎo】科目”和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按【àn】照生【shēng】源所在省【shěng】、市的招生工作文件【jiàn】规定执行。

5.考生生源省市对于专业录【lù】取原则有特殊规定和【hé】建【jiàn】议【yì】的依【yī】照生源省市的录取原【yuán】则。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

我校不限制外语语种录取,但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体检要求

考生【shēng】的体【tǐ】检要求,依【yī】照《普通高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hé】《关于进一【yī】步规范【fàn】入【rù】学和就业体检【jiǎn】项【xiàng】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yuán】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rén】社部【bù】发[2010]12号)执行。考生身体状况【kuàng】应适应专业所【suǒ】需要体质,考生须如实填报健康【kāng】状【zhuàng】况,若隐瞒病【bìng】情【qíng】病【bìng】史【shǐ】,学院按照学【xué】籍管【guǎn】理规定【dìng】中有关【guān】条例执行。

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城【chéng】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yè】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米以上【shàng】,女生身高1.6米以【yǐ】上【shàng】,身体健康,双眼【yǎn】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sè】盲色弱,身【shēn】体裸露部【bù】位没有明【míng】显疤痕。

(2)城市轨【guǐ】道车辆【liàng】应用技术专业考生要求【qiú】:只招男生;身高1.7米以上,身体健【jiàn】康;双眼矫正【zhèng】视【shì】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3)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考生要求:双眼无色盲色弱。

(4)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考生要求:双眼无色盲色弱。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6000元/学年;住宿费【fèi】男生900元/学年【nián】/人【rén】,女生1200元/学年/人。

第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学院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de】学【xué】生符合条件的按照【zhào】相关规定【dìng】可【kě】申请国家助【zhù】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3. 学院设有校内奖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按照国【guó】家【jiā】规定招生录取的【de】新生【shēng】均【jun1】为计划内招【zhāo】生【shēng】,持【chí】学校寄发的新生【shēng】录【lù】取通知书【shū】及【jí】本人身【shēn】份证,按照【zhào】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bú】能按期【qī】入学者,应当在新生报到日期前向学校请假,未经学【xué】校同意或未请假逾【yú】期两周【zhōu】不报到者,视为【wéi】自动放弃【qì】入学资格【gé】。

2.新【xīn】生入【rù】学后,学院对已【yǐ】经【jīng】报到【dào】的新生【shēng】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fú】合录取条件或弄【nòng】虚作假、徇私舞弊【bì】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gé】,退回原【yuán】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707874、010-80110996

学院网址:http://www.jtxy.com.cn

官方微信:微信搜索“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在【zài】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shì】政【zhèng】策【cè】变【biàn】化与本章程【chéng】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shí】八条【tiáo】 本章【zhāng】程由北【běi】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shēng】就业处负责解释【s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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