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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2024-9-21 23:11:14    发布:大学【xué】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年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yī】据【j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yù】法》、《中华人民【mín】共和【hé】国高等教【jiāo】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yǒu】关【guān】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xiào】今【jīn】年普通高等教育【yù】的专【zhuān】科【kē】层次招生工作【zuò】。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tiáo】  学校地【dì】址:吉林省【shěng】长春市二道【dào】区英俊镇和平村委会【huì】长吉南线【xiàn】7777号【hào】。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900元;

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9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600元;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汽车制造【zào】与试验技术【shù】(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wéi】每生每学年17000元【yuán】;

汽车智能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

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通信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集成电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900元;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900元;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广告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9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xué】生完【wán】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nèi】容,成绩【jì】合格,符【fú】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国【guó】家助学贷【dài】款、服兵役高等【děng】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céng】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校内资助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临时性困难补贴。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xué】前,家庭【tíng】经济困难学生可向【xiàng】户籍所在县(市、区【qū】)的学生资【zī】助【zhù】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xìn】用助学【xué】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xué】生向【xiàng】学校提【tí】出申请,高校学【xué】生资助部门根【gēn】据学【xué】生具【jù】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dìng】,采【cǎi】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及补充条件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报【bào】考我院【yuàn】考生健【jiàn】康状况按教育部、国家卫【wèi】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cán】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录取【qǔ】全【quán】部实【shí】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dān】位【wèi】和个人做招【zhāo】生“中介”。

2、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关于院校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院校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不满【mǎn】的条【tiáo】件下,则录【lù】取非第【dì】一院【yuàn】校志愿考生,非第一【yī】院【yuàn】校志【zhì】愿的考生只能录【lù】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lù】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对进档考生的专【zhuān】业安【ān】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zhì】愿,按照【zhào】投档成绩从高【gāo】分【fèn】到低分择【zé】优录取。

⑴第一专业【yè】志愿不能满足的【de】考【kǎo】生,按【àn】其【qí】第二专业志【zhì】愿从高分到低分录【lù】取,仍不【bú】能满足的按其第【dì】三【sān】专业志愿录取,以此【cǐ】类推,当考【kǎo】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fèn】,调剂到录【lù】取【qǔ】未满并符【fú】合专业培养要求【qiú】的专业;

⑵考生【shēng】所有专业志愿均【jun1】不能【néng】满足【zú】且不服从调剂、或服【fú】从调【diào】剂但分【fèn】数未【wèi】达到调剂标准、或服从【cóng】调【diào】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de】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⑶ ①实行【háng】“3+1+2”模式高【gāo】考【kǎo】改革【g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shù】从【cóng】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wài】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jì】的再选【xuǎn】科目【mù】、单科次高成绩的再【zài】选科目。②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jìn】档考生投档【dàng】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jí】分【fèn】数从高到低排序【xù】,依次【cì】为数【shù】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gāo】成绩的选【xuǎn】考科【kē】目、单科次高【gāo】成【chéng】绩的选考科目、单【dān】科第三高成【chéng】绩的选考科目。 ③非高考改革的省份【fèn】,进【jìn】档【dàng】考【kǎo】生投档成【chéng】绩相【xiàng】同【tóng】时,按【àn】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wén】史类【lèi】依次【cì】为语文、外【wài】语【yǔ】、文综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5、对于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我【wǒ】校【xiào】的【de】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按照数学科目【mù】、语【yǔ】文科目、外【wài】语科目等顺序进【jìn】行排序,成绩高者优【yōu】先录取。

6、享受增加分数和降分投档照顾政策的【de】考【kǎo】生,按考生所【suǒ】在【zài】的【de】省【shěng】(区、市)的【de】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以享【xiǎng】受【shòu】照顾的成绩排序录取。

7、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看待无差别。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ILINKJ.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南线7777号

联系电话:0431-85071877

联 系 人:于思引

第十四条   本章程【chéng】由吉林科技职业技【jì】术学【xué】院招【zhāo】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shí】五条  本章【zhāng】程未尽事宜,按【àn】照【zhào】国家【jiā】和吉林省【shěng】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