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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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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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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jù】《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rén】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guān】法律和【hé】教【jiāo】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guàn】彻【ch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fàn】学【xué】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kē】招生工作(以【yǐ】下简称招生工【gōng】作),保证招生【shēng】工作的【de】顺利进行,结【jié】合学校实际【jì】,制定本章【zhāng】程。

一、学校名称: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湖北【běi】省【shěng】孝【xiào】感市学院路158号,邮【yóu】编:432000。距九省通衢武汉市45公里,离武汉天河国际机场30公【gōng】里【lǐ】。京【jīng】广、汉渝【yú】铁路,京广高铁,京珠(京港澳【ào】)、汉十(福银)、武荆(沪蓉)、硚【qiáo】孝【xiào】感高速公路,107、316国道贯穿【chuān】孝感市,孝汉【hàn】城【chéng】际列车直通武【wǔ】汉【hàn】,交通便捷。

三、办学类型及层次:独立学院,本科及专科。

四、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五、招生专业:

本科:经济学、财务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jì】术、电子信【xìn】息【xī】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物联【lián】网工程、通信工程、数据【jù】科学与大数据技【jì】术、网络与新【xīn】媒【méi】体、建筑学、土木工【gōng】程、工程造【zào】价、生【shēng】物工程【chéng】、高分【fèn】子材料【liào】与工【gōng】程、应用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jī】械电子工程等。

专科:电子商务、市场营销【xiāo】、现代【dài】物流管【guǎn】理、大数据【jù】与会【huì】计、小【xiǎo】学英【yīng】语教育、建筑设计、建【jiàn】筑【zhù】工程技术、工程造【zào】价、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diàn】一体【tǐ】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huà】、大数据技术等【děng】。

六、学习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北省【shěng】教育厅【tīng】领导下,在各【gè】省【shěng】(市、区)招【zhāo】生委【wěi】员【yuán】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háng】教育部【bù】规【guī】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学校招生实【shí】施【shī】阳光工程【chéng】,录取工作在【zài】湖北工程学【xué】院的指【zhǐ】导【dǎo】下组织实施,接【jiē】受【shòu】湖北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jiān】督。

3、按各【gè】省(市、区)招【zhāo】生部【bù】门规定【dìng】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一般控制在【zài】105%以内。

4、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shùn】序”的原【yuán】则录【lù】取并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分【fèn】数【shù】级差;若考【kǎo】生所在省级招办对排序规则作出了规【guī】定,则【zé】按相应规定执行【háng】。在内蒙古自【zì】治区招生的普【pǔ】通【tōng】类【lèi】专业实【shí】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pái】队录取”的录取规【guī】则。

5、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对【duì】进档考生【shēng】按专业组投档【dàng】结果进行专【zhuān】业安排。涉及【jí】高考选【xuǎn】考科目及内容,以相关省【shěng】级招生【shēng】主管部门【mén】公布为准。

6、除【chú】外语类专业外(英语、小学英语教【jiāo】育【yù】专业限【xiàn】考生【shēng】外语语【yǔ】种为英语【yǔ】),不限制【zhì】考生应试外【wài】语语种,学生【shēng】入学后公共外【wài】语只安排英语授课。

7、对【duì】考生身体【tǐ】健康状况的【de】要求执【zhí】行《普通高【gāo】等学校招【zhāo】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jiàn】》的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dìng】。

8、对于按照教育部及省级【jí】招生委【wěi】员会规定可【kě】增加或降低【dī】分数投档的考生【shēng】同等对【duì】待。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10、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市【shì】、区)统【tǒng】考【kǎo】成绩,录取时【shí】按高考投档成绩的40%和专【zhuān】业统考成绩【jì】的60%合计后,从【cóng】高分到【dào】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xiàng】同时【shí】专业分高的【de】优先录取【qǔ】,如果生【shēng】源省份【fèn】对录取规则另【lìng】有要求,则按生源【yuán】省份招生政【zhèng】策规定执行。

1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jiāng】严格【gé】按【àn】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shēng】主管部门规定,调到【dào】生源好的省(市、区【qū】)录【lù】取考生【shēng】。

八、学费标准:收费项【xiàng】目和标【biāo】准【zhǔn】按照国【guó】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xiào】官网【wǎng】公示的【de】结果执行。

九、奖助学措施: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xué】金、国家助学金、学校【xiào】综合【hé】奖学金、勤工【gōng】助学【xué】等。学校奖、助、勤、贷等资助体系健全,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帮助,新生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直接入学。

十、毕业文凭及学位:

学生学【xué】完规定课程【chéng】,成绩合【hé】格,由湖北工【gōng】程【chéng】学院新技术【shù】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专科毕【bì】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hé】学士【shì】学位授【shòu】予条件的,由湖北工程学【xué】院新技【jì】术学【xué】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wèi】证

十一【yī】、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hé】上级有关【guān】招生政【zhèng】策【cè】相抵触,以国家【jiā】法律、法规和上级有【yǒu】关招生政策【cè】为准。其他未尽事宜【yí】按照国家【jiā】、各省有关政策规定【dìng】执行,由学校招生办【bàn】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招生咨询:

学【xué】校设有【yǒu】招【zhāo】生咨询【xún】办【bàn】公室,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和【hé】家长来校或致电咨询。

招生【shēng】咨询电【diàn】话:0712——2345015、2345025、2345035、2345919

传 真:0712——2345090

招生咨询QQ:800882130

微信名称:湖工新院招生

微信号:hgxyzs

联系人:孙老师

网 址:http://www.hbeu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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