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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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tiáo】 根据《中【zhōng】华人民共和国【guó】教育【y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guó】高等教【jiāo】育【yù】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guī】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209 国道与天星西路交汇处。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3037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xiào】招生工【gōng】作遵【zūn】循“公平竞争、公正【zhèng】选拔、公开透明【míng】”的原则,坚【jiān】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qiú】,严【yán】格实施【shī】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怀化职【zhí】业【yè】技术【shù】学院始建于【yú】1939年,是杂交水稻发【fā】源地、教【jiāo】育部人【rén】才培养【yǎng】水【shuǐ】平评估优秀院校、湖【hú】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shěng】楚怡高【gāo】水【shuǐ】平高职学校建设单【dān】位、湖南省“楚怡【yí】工匠计划”首批本科试点高校【xiào】、湖南省创【chuàng】新创业示范【fàn】基地、湖南省文明高【gāo】校。著【zhe】名科学家【jiā】、“共和国勋【xūn】章” 获得者、中国工【gōng】程院院士袁隆平在校工【gōng】作和生活37年,曾长期担任名誉院长【zhǎng】。学校【xiào】现有【yǒu】9个学院(部),开办【bàn】32个大专专【zhuān】业和【hé】1个【gè】本科专业,学生规模【mó】1.1万余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怀化职业【yè】技术学院【yuàn】招生工作领导小组【zǔ】负责研究【jiū】决【jué】定本校招生规模确【què】定、政【zhèng】策【cè】制订【dìng】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d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xué】校【xiào】纪检【jiǎn】监察室对招生录取【qǔ】工作进行全【quán】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xù】、公平公【gōng】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gé】执行【háng】教育部和省教育【yù】厅政【zhèng】策规【guī】定和纪【jì】律要求,学校没【méi】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rén】员进【jìn】行合【hé】作,没有委托社会【huì】机构招【zhāo】生。凡是有社【shè】会【huì】机构和个人宣传【chuán】与我校有【yǒu】合作、可以通过【guò】“内部【bù】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yī】时间向【xiàng】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de】可【kě】向公【gōng】安机关反【fǎn】映。
第十条 我【wǒ】校将【jiāng】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hé】招生纪律,对于在【zài】招生违规【guī】的考生及工作【zuò】人【rén】员,按《国家【jiā】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bù】令33号【hào】)和《普通高等【děng】学校【xiào】招生违规行为处理【lǐ】暂【zàn】行办法》(教育部令【lìng】36号)所确定【dìng】的【de】程序和规定进行【háng】处理。欢迎考生【shēng】、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zuò】进行监督【dū】。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贵州、云南、河南、河北等省份招生【shēng】。在各省【shěng】的具体招生专业、计划【huá】数【shù】及相关事项,以各【gè】省招生【shēng】考试机构【gòu】公布的信【xìn】息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农学园艺学院 | 现代农业技术 | 三年 | 3000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三年 | 3500 | |
园林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
园艺技术 | 三年 | 3000 | |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三年 | 3000 |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三年 | 3000 |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4600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4600 |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4600 | |
智能控制技术 | 三年 | 4600 | |
动物科技学院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三年 | 3000 |
畜牧兽医 | 三年 | 3000 | |
动物医学 | 三年 | 3000 | |
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三年 | 460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三年 | 460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4600 |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三年 | 3000 | |
汽车智能技术 | 三年 | 4600 |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造价 | 三年 | 4600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
市政工程技术 | 三年 | 4600 | |
商贸旅游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3500 |
旅游管理 | 三年 | 4600 | |
民宿管理与运营 | 三年 | 4600 | |
移动商务 | 三年 | 3500 | |
智能物流技术 | 三年 | 3500 | |
信息与设计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三年 | 4600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46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4600 | |
室内艺术设计 | 三年 | 4600 |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4600 |
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 高考综【zōng】合改革省份【fèn】选考科目要求:首【shǒu】选科目物理、历史【shǐ】均可,再【zài】选科目无要求;非高考【kǎo】改【gǎi】革省【shěng】份【fèn】文、理均可。外语语【yǔ】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dàn】学校仅以英语【yǔ】做为基础【chǔ】外语安【ān】排教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shí】四条【tiáo】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pái】办法:进档及【jí】专业安【ān】排认可生源【yuán】省份的高考加分政【zhèng】策,实行“志愿优先【xiān】”的【de】原则,不设专业级差。若遇到同分情况,高考综合【hé】改革【gé】省份按同分【fèn】排位进行【háng】分专业录取, 如果【guǒ】仍相同【tóng】,再【zài】依次比较语【yǔ】文成绩、数学成【chéng】绩【jì】、外语【yǔ】成绩;非高考改革省份则【zé】依【yī】次按【àn】投【tóu】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chéng】绩、外语成绩顺序【xù】进行分专【zhuān】业录取。
第十【shí】五条 进档【dàng】考【kǎo】生所填专【zhuān】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处【chù】理方法:1、服从专业【yè】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jì】从高到低调剂到【dào】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yè】;服从专业调剂【jì】但【dàn】各专业计划已录取【qǔ】满【mǎn】额【é】的【de】作退档处【chù】理。2、不服从【cóng】专业调【diào】剂,作退档处理。3、对不符合【hé】国【guó】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kǎo】生【shēng】作【zuò】退档处【chù】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liù】条【tiáo】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jì】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yú】经【jīng】济困难【nán】的学生提供勤工【gōng】助【zhù】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tōng】知【zhī】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yǒu】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kuǎn】,学校实施奖学金制【zhì】度,包括国【guó】家【jiā】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第【dì】十【shí】七条 录取考【kǎo】生【shēng】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lián】合会颁布【bù】的《普通【tōng】高等【děng】学【xué】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bǔ】充规定执【zhí】行。
第【dì】十八【bā】条 录【lù】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pǐn】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kǎo】生报【bào】考普通高校招【zhāo】生考【kǎo】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xī】,学生对【duì】提供的信息【xī】真实性负【fù】责。
第十九条 新生入【rù】学后3个月内,学校【xiào】按【àn】照【zhào】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zī】格、身心【xīn】状【zhuàng】况、录取手续【xù】及【jí】程序【xù】、录取资格【gé】、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jiāng】集中研【yán】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jīng】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gé】。对于弄【nòng】虚作【zuò】假情【qíng】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tì】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bù】,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zhāng】程内【nèi】容,如理解【jiě】有【yǒu】误,以学校公【gōng】布【bù】的完【wán】整招生章程为【wéi】准。
第【dì】二十一【yī】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pǔ】通【tōng】高校招生。其【qí】解【jiě】释【shì】权属于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diào】整,以公布的【de】最新政策【cè】为【wéi】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shěng】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fā】区209 国道与天【tiān】星西路交【jiāo】汇处【chù】
邮政编码:418000
招生咨询电话:0745-2775611,2775993
招生咨询邮箱:hhzyzsc@126.com
招生信息【xī】发布网址:http://www.hhvtc.com.cn/ (学院官【guān】网【wǎng】)
http://zs.hhvtc.com.cn/ (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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